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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关爱常见问题】如何申请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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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死亡、失踪、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出境等情况进行查验,提出查验结论,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区县级民政部门。由区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复核并作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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