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4-00164
[ 发文字号 ] 酉阳财政函〔2024〕216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 发布日期 ] 2024-05-17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分配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生均公用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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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委: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3〕182号)要求及政府审定意见,现将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均公用经费)8586万元分配给你单位(其中中央资金7323万元、市级资金1263万元),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其他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方面支出。请严格按照《重庆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渝财教〔2022〕63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


附件:酉阳自治县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安排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此页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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