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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23-00037
[ 发文字号 ] 酉阳府办发〔2023〕16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5-17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12025)》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7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必然要求,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20209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加快建设“无废城市”,按照中、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产生和利用处置现状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据统计,2016—2020年酉阳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总体呈现波动趋势(见图1),波动的原因主要在于尾矿、冶炼废渣的产生量波动较大,2020年酉阳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2040.45吨。

12016—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趋势图

从产生行业来看,2020年酉阳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三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医药制造业,产生量分别为30414.80吨、17328.26吨、3561.39吨,分别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58.44%33.30%6.84%

从产生类别来看,2020年酉阳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三的类别依次为尾矿、冶炼废渣、其他废物,产生量分别为30414.80吨、17328.26吨、4070.39吨,分别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58.44%33.30%7.82%

从综合利用处置情况来看,2020年酉阳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20965.05吨,综合利用率39.96%,综合利用方式包括用作建筑材料、农肥或土壤改良剂、燃料等;处置量为30414.80吨,全部为尾矿,处置方式为贮存(尾矿库堆放)。

2.工业危险废物。

据统计,2016—2020年酉阳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总体呈平稳后上升的趋势(见图2)。2020年酉阳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94.56吨,产生量陡增的原因是重点产生单位重庆万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产生量增加。

22016—2020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变化趋势图

从产生行业来看,2020年酉阳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三的行业依次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汽车修理与维护、其他电信服务,产生量分别为760.46吨、56.75吨、30.80吨,分别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85.01%6.34%3.44%

从产生类别来看,2020年酉阳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三的类别依次为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49(其他废物),产生量分别为760.46吨、63.31吨、45.02吨,分别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85.01%7.08%5.03%

从利用处置情况来看,2019年酉阳县工业危险废物贮存量79.21吨,2020年酉阳县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838.46吨,利用处置率为86.10%。全部交由重庆市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企业进行利用处置(包含县内的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庆清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酉阳县永帮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利用处置方式包括再循环、贮存、清洗包装容器等。截止2020年底,工业危险废物遗留贮存量为135.31吨,均采取了安全措施进行贮存。

第二节取得的积极进展

“十三五”期间,酉阳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重庆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工业固体废物源头控制、规范管理、执法监管“三个能力”显著提升,锰污染问题综合整治初见成效,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工业固体废物源头控制得到加强。强力推动企业“退城入园”,一批产品加工、生物制药企业搬离城区,入驻集中布局、统一规划的工业园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对“散乱污”企业实行动态清理整治,先后关闭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从严把控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附加值低的项目落地,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严格资源绩效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升级换代工业硅、电解锰等传统材料产业,完成九鑫水泥、永盛金属等企业技改增产,工业绿色转型有序推进。

工业固体废物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建成投用酉阳县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日处理能力50吨,库容8万立方米),酉阳县污泥无害化处置厂(一期日处理能力30吨),3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场。

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有序推进。组织应用“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危废通APP”等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建立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及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三张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制定和申请报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信息化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对酉阳县危险废物年产50吨以上企业以及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按照要求执行精细化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考核机制,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市级督查考核评级为A,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监管执法持续开展。积极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环境监测和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县生态环境局、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监管执法工作。持续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监管”“清废行动”“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行为专项整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涉固体废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排查相关企业175家、立案查处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

工业固体废物宣传培训广泛开展。组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负责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干部开展《固废法》《危险废物分类名录(2021版)》等多次专题培训,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利用“酉州环保”微信端刊发了关于《固废法》修订的宣传报道,详细解读《固废法》的重大意义和亮点特点等,有效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以及社会各界的法治意识。

锰污染问题综合整治初见成效。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扎实推进锰污染问题综合整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锰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龙潭镇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推动锰污染整治工作。二是完成封场闭库整治工程,完成重庆万霖、海北、湘台等5个电解锰企业遗留的渣场封场闭库整治工程,完成万博、中节能等涉重企业污染治理,完成天雄锰业有限公司老渣场渗滤液整治工程。三是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实施《酉阳自治县锰污染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酉阳自治县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阶段性目标要求》《酉阳自治县锰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方案》。

第三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业固体废物制度体系存在短板。工业固体废物系统申报登记尚处于起步阶段,且不同的统计口径存在数据误差,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底数不清、类别不明的情况,给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造成困难。工业固体废物日常管理涉及职能部门多,存在部门职责界限不够清晰、部门间信息交流和共享较差、监管职责不够明确的情况。工业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相对薄弱,监测、监察设施设备匮乏,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导致在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不足。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规范化认识不够,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不高,存在企业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不规范,危险废物台账、管理计划、申报登记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现象。汽修行业的危险废物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涉危险废物的环境行政执法案件数量较少,需要加强查处力度。

工业固体废物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天雄锰业老渣场、天雄锰业尾矿库、万泰锰业渣场、海北锰业渣场、湘台锰业渣场等锰污染历史遗留问题整治难度大,技术要求高,资金缺口大。酉阳县尾矿历史堆存量大,且缺乏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大量存量锰渣难以及时妥善处置,存在较大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第四节面临的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酉阳县将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碳达峰和碳中和为愿景,加快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提供了新机遇,带来了新挑战。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和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十四五”期间,酉阳县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依托良好生态本底,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之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十四五”时期,酉阳县将深化能源结构调整,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逐步形成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将深入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向发展,有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契机。重庆市强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已经明确2021年所有区县纳入“无废城市”建设,从源头促进固体废物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十四五”期间,酉阳县将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工业源为抓手,积极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向精细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探索构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格局,重点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贯彻“碳达峰、碳中和”和“无废城市”理念,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不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武陵山区重要生态屏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全面查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现状,科学诊断存在问题及成因,系统梳理,有效制定规划。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设定目标任务,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推进区域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技术管理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问题解决。

防控风险、严守底线。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规范化、精细化、全过程管理。推动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体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协同共治,合力推进。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理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协同共治。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合力推进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格局。

第三节规划范围与时限

规划范围为酉阳县行政区域所辖范围,涵盖2个街道、19个镇、18个乡,总面积5173平方千米。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时期为2021—2025年。

第四节规划目标与指标

总体目标。以酉阳县“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不断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成效显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建设“全域桃花源”。

具体指标。“十四五”规划共设置6项指标,酉阳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重点指标(见表1)。

1酉阳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现状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类别

1

矿山恢复治理

-

1平方公里

预期性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39.96

50%

约束性

3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86.10

90%

约束性

4

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

90

100%

约束性

5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

90

100%

约束性

6

完成电解锰渣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

100%

约束性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低碳高效能源体系。严格重点耗煤行业准入,强化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推动九鑫水泥等重点用煤企业煤炭清洁利用,提高洗选煤炭使用比例,实施散煤替代行动,城区、园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保留锅炉实施高效节能技术改造。推进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完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及比重持续下降。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筑牢源头防控底线。坚持底线思维,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定,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聚焦突出问题和保护目标实施分区管控。严控“两高一资”和生态环境高风险项目上马,严禁新增锰矿开采、电解锰相关企业。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提出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要求,探索制定区域环境目标提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的负面清单。强化环评审批,加强新建项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内容审查,从严把关新建项目的固废类别、数量和处置去向,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

推动产业结构转型,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发展,实施酉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推动工业经济绿色转型,加快发展绿色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商贸物流、交通运输、餐饮等服务业绿色转型。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均应进入工业园区聚集发展,提升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水平,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搬迁。加强对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监管,鼓励未纳入强制名单的重点用能、重点排污单位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

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监管,依法依规关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强化绿色矿山名录管理。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深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成效,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引导督促已有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行业标准进行开采,新建矿山必须满足绿色矿山开采要求。到2025年,完成1平方公里矿山恢复治理。

第二节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管理。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分行业指导工业企业按固体废物特性和类别分开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严禁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堆放。督促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落实安全分类存放措施。

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点全覆盖、全收运。推行工业固体废物绿色运输,鼓励使用专用运输设备和车辆,强化运输过程监管。落实《固废法》关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连带责任规定,明确产废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具体要求,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多次委托的行为。

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监管。压实危险废物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等相关方责任,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严格执行跨省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转移危险废物出重庆市的,应当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转移。完善县生态环境、交通、公安等部门在危险废物运输监管和执法方面的责任清单和信息交换机制,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完善“点对点”常备通行路线和通行时间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通过“危废通APP”申领电子联单。到2025年,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稳定达到100%

推进实施尾矿锰渣分类贮存。开展关停锰矿开采企业尾矿和关停电解锰企业尾矿、电解锰渣、阳极泥、含铬废物分类调查登记,明确工业固体废物属性,推进分类管理。对于确需暂存的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分类分级管理思路,加强贮存场所规范化建设。对于锰矿尾矿等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回填矿坑、复垦等方式进行利用处置,避免占用河道、道路、土地等,避免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对于生产区暂存的电解锰渣等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落实“三防措施”,加强暂存管理,禁止随意转移和处置;对于含铬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的,要强化暂存间的规范建设与管理督导,及时规范处置,避免长时间贮存。

第三节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水平

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资源产出率和能耗水平,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发展资源再利用产业,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取得新突破,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

推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消减计划。严格管控临时渣场及堆场用地审批,督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加快综合利用。全面落实综合利用主体责任,遵循“谁产生、谁利用”的原则,科学制定并下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工作台账,实施一企一策,量化分解并严格督促落实主要产生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指标任务,倒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利用率。到2023年,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全部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工作台账。

拓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渠道。鼓励企业通过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井下充填等途径开展尾矿综合利用,落实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优惠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持企业将冶炼废渣、粉煤灰、其他废物等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制作新型绿色建筑产品,大力推广使用利用冶炼废渣、粉煤灰生产空心砖、路面砖等新型建筑材料。在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环节推广以粉煤灰用作路面基层材料、部分代替粘土筑高速公路路堤等成熟技术,大幅增加筑路利用工业固体废物量。

提升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鼓励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和自行利用处置单位采用能够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新工艺和新装备,支持采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新技术。充分利用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断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处理工艺,产业化、规范化处理处置,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再生利用能力,扩大危险废物利用规模和利用范围。

第四节保障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场监管。严格落实《固废法》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的规定,对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加强县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日常运行的监管、监测,确保工业园区内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现“应收尽收”,保障县域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监管。严格规范利用处置单位管理,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的受托方须为合法合规的利用处置单位,严禁将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给无处置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用处置。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经营企业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超规模经营,严格企业内部管理,落实入厂分析、预处理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台账,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开展环境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跟踪管理。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危废产生单位必须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单位的跟踪管理,不得有乱抛、乱堆、乱倒的违法行为。若跟踪发现有以上行为,必须及时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并协助消除环境危险。

第五节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是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依法推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到2023年,力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险覆盖率100%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推进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以上企业、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月台账,并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里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明确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精细化电子联单运行要求,推广使用“危废通APP”,实施全过程管理,逐步推进危险废物精细化信息化的应用,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依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监督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管控的“一证式”管理,在系统中收集统计各排污单位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和贮存等信息,推进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审批的有效衔接机制,统一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利用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数据、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并动态更新辖区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清单、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清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清单(含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等“五个清单”。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20号)和重庆市相关要求,应用新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抽查检查,开展第三方规范化管理抽查试点,抽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督促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第六节强化工业固体废物风险防范

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与周边区县污染防治联动,共同谋划区域监测网络,建立污染预警协商、联动处置等机制。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企业管理,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活动监管。构建以县政府为主导,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动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联处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能,不断强化环保责任意识,承担其相应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任务。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指挥、调度、协调、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舆情。强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督促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严控环境风险。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执法监管,将其作为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移动执法平台统一执法监管,做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惩治的力度,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深入推进锰污染问题综合整治。按照《重庆市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渝锰整改办〔20215号)《重庆市“十四五”尾矿库和重点渣场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酉阳自治县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阶段性目标要求》等文件要求,稳妥安全完成锰行业落后产能企业关闭退出,2023年底电解锰尾矿库渣场污染整治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底全部完成电解锰渣场综合整治。精准、科学、依法制定“一企一策”“一库一策”污染整治方案,统筹水、气、土、渣等要素,分年度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系统开展锰渣场污染治理(2023年底完成电解锰渣场综合整治工程)、锰企业污染地块整治(2023年底基本完成遗留地块污染整治或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建立日常巡查检查、隐患排查、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管理长效机制,巩固电解锰渣场污染整治措施,持续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常态化巡查检查,严格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推动锰渣综合利用,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提升整改成效。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工作,建立组织保障体系,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完善评估和考核机制,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第二节分解落实责任

夯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监管无缝衔接。进一步细化各项任务到部门、到镇街、到年度,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第三节加大投入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市级资金投入,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相关重大项目的投入,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环保资金投入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原则,积极推行绿色金融,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市场化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第四节鼓励公众参与

积极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时公开企业信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业固体废物政策、法规制度、实践经验、规划进展成效等宣传与交流活动。加强对涉危险废物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形成强力震慑,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名词解释

2.酉阳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重点

工程项目表

3.酉阳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任务

分解表

附件1

名词解释

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2.工业固体废物: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工业固体废物。

4.工业危险废物:指在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比率。计算方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6.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指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包括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的比率。该指标用于促进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的提升。计算方法: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当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100%

7.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指参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辖区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考核评估,得到的合格率。该指标用于促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计算方法: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经评估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0.7×经评估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抽取总数量×100%

8.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指参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辖区内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考核评估,得到的合格率。该指标用于促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计算方法: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经评估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0.7×经评估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抽取总数量×100%

9.完成电解锰渣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指完成综合整治的电解锰渣堆存场所(含尾矿库)占比。该指标用于促进电解锰渣堆存场所的规范管理。计算方法:完成电解锰渣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完成综合整治的电解锰渣堆存场所(含尾矿库)数量÷需要开展综合整治的堆场总数×100%


附件2

酉阳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投资估算(万元)

实施周期

1

源头减量

废弃矿场生态修复工程

对矿山废弃地进行生态恢复与重建,开展闭坑废弃矿山、尾矿渣堆场的生态恢复和重建。完成1平方公里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恢复与重建。

570

2021—2025

2

利用处置

酉阳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点建设项目

总占地面积6200平米,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区占地面积1020平米。贮存规模为危险废物年最大中转规模5000吨,最大暂存规模为300吨。

1700

2021—2024

3

风险防范

酉阳自治县金属锰补充监测评估

开展全县金属锰监测,形成评估报告。

100

2021—2025

酉阳电解锰渣场整治项目

实施天雄锰业老渣场、天雄锰业尾矿库、万泰锰业渣场、海北锰业渣场、湘台锰业渣场5座锰渣场整治。

25000

2021—2025

4

管理能力

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企业、园区、乡镇级别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机构,对各级固废环境管理人员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200

2021—2025

5

危险废物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构建危险废物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源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排查、风险管控、数据库管理。建立区域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监测设备配置和应急队伍建设。

300

2021—2025


附件3

酉阳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间

一、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严格重点耗煤行业准入,强化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推动九鑫水泥等重点用煤企业煤炭的清洁利用,提高洗选煤炭使用比例,实施散煤替代行动,城区、园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保留锅炉实施高效节能技术改造。

县发展改革委

县经济信息委

2025

2

推进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完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县发展改革委

县经济信息委

2025

3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筑牢源头防控底线。

坚持底线思维,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定,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聚焦突出问题和保护目标实施分区管控。

县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改革委

县经济信息委

2025

4

严控“两高一资”和生态环境高风险项目上马,严禁新增锰矿开采、电解锰相关企业。

县发展改革委

县经济信息委


5

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提出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要求,探索制定区域环境目标提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的负面清单。强化环评审批,加强新建项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内容审查,从严把关新建项目的固废类别、数量和处置去向,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

县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改革委

县经济信息委

2025

6

推动产业结构转型,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

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发展,实施酉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推动工业经济绿色转型,加快发展绿色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商贸物流、交通运输、餐饮等服务业绿色转型。

县发展改革委

县经济信息委

县生态环境局

县商务委

县交通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5

7

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均应进入工业园区聚集发展,提升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水平,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搬迁。

县经济信息委

县发展改革委

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5

8

加强对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监管,鼓励未纳入强制名单的重点用能、重点排污单位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

县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改革委

县经济信息委

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5

9

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

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监管,依法依规关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强化绿色矿山名录管理。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

2025

10

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深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成效,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引导督促已有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行业标准进行开采,新建矿山必须满足绿色矿山开采要求。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

2025

二、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

11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管理。

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分行业指导工业企业按固体废物特性和类别分开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严禁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堆放。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12

督促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落实安全分类存放措施。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13

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点全覆盖、全收运。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14

推行工业固体废物绿色运输,鼓励使用专用运输设备和车辆,强化运输过程监管。

县交通局

县生态环境局

2025

15

落实新《固废法》关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连带责任规定,明确产废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具体要求,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多次委托的行为。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16

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监管。

压实危险废物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等相关方责任,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严格执行跨省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转移危险废物出重庆市的,应当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转移。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17

完善县生态环境、交通、公安等部门在危险废物运输监管和执法方面的责任清单和信息交换机制,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和联合惩戒措施。

县生态环境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2025

18

落实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完善“点对点”常备通行路线和通行时间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通过“危废通APP”申领电子联单。

县生态环境局

县交通局

2025

19

推进实施尾矿锰渣分类贮存。

开展关停锰矿开采企业尾矿和关停电解锰企业尾矿、电解锰渣、阳极泥、含铬废物分类调查登记,明确工业固体废物属性,推进分类管理。对于确需暂存的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思路,加强贮存场所规范化建设。对于锰矿尾矿等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回填矿坑、复垦等方式进行利用处置,避免占用河道、道路、土地等,避免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对于生产区暂存的电解锰渣等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落实“三防措施”,加强暂存管理,禁止随意转移和处置;对于含铬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的,要强化暂存间的规范建设与管理督导,及时规范处置,避免长时间贮存。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三、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能力

20

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

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资源产出率和能耗水平,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

县经济信息委

县发展改革委

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5

21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发展资源再利用产业,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取得新突破,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

县经济信息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商务委

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5

22

推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消减计划。

严格管控临时渣场及堆场用地审批,督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加快综合利用。全面落实综合利用主体责任,遵循“谁产生、谁利用”的原则,科学制定并下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工作台账,实施一企一策,量化分解并严格督促落实主要产生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指标任务,倒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利用率。

县经济信息委

县发展改革委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3

23

拓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渠道。

鼓励企业通过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井下充填等途径开展尾矿综合利用,落实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优惠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持企业将冶炼废渣、粉煤灰、其他废物等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制作新型绿色建筑产品,大力推广使用利用冶炼废渣、粉煤灰生产空心砖、路面砖等新型建筑材料。在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环节推广以粉煤灰用作路面基层材料、部分代替粘土筑高速公路路堤等成熟技术,大幅增加筑路利用工业固体废物量。

县经济信息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交通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24

提升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

鼓励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和自行利用处置单位(重庆万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采用能够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新工艺和新装备,支持采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新技术。充分利用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庆清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酉阳县永帮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提倡以资源化为主,不断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处理工艺,产业化、规范化处理处置,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再生、利用能力,扩大危险废物利用规模和利用范围。

县经济信息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生态环境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保障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25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场监管。

严格落实新《固废法》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的规定,对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加强酉阳县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日常运行的监管、监测,确保工业园区内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现“应收尽收”,保障县域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县生态环境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26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监管。

严格规范利用处置单位,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的受托方须为合法合规的利用处置单位,严禁将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给无处置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用处置。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27

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经营企业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超规模经营,严格企业内部管理,落实入厂分析、预处理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台账,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开展环境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28

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跟踪管理。

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危废产生单位必须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单位的跟踪管理,不得有乱抛、乱堆、乱倒的违法行为。若跟踪发现有以上行为,必须及时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并协助消除环境危险。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五、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29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是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30

依法推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3

31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

推进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以上企业、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月台账,并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里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32

明确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精细化电子联单运行要求,推广使用“危废通APP”,实施全过程管理,逐步推进危险废物精细化信息化的应用,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33

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

依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监督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管控的“一证式”管理,在系统中收集统计各排污单位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和贮存等信息,推进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34

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审批的有效衔接机制,统一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35

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利用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数据、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并动态更新辖区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清单、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清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清单(含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等“五个清单”。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36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20号)和重庆市相关要求,应用新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抽查检查,开展第三方规范化管理抽查试点,抽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督促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六、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37

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加强与秀山县污染防治联动,共同谋划区域监测网络,建立污染预警协商、联动处置等机制。

县生态环境局

-

2025

38

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企业管理(重庆清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酉阳)),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活动监管。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39

构建以县政府为主导,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动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联处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能,不断强化环保责任意识,承担其相应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任务。

县生态环境局

县应急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卫生健康委

2025

40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

县生态环境局

县卫生健康委

2025

41

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指挥、调度、协调、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科学应对舆情,妥善处置。强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督促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严控环境风险。

县应急局

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25

42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

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执法监管,将其作为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移动执法平台统一执法监管,做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

县经济信息委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应急局

2025

43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惩治的力度,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县生态环境局

县公安局

2025

44

深入推进锰污染问题综合整治。

按照《重庆市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渝锰整改办〔20215号)、《重庆市“十四五”尾矿库和重点渣场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酉阳自治县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阶段性目标要求》等文件要求,稳妥安全完成锰行业落后产能企业关闭退出,2022年底完成电解锰生产企业动力装置、生产工艺装备、设施设备、生产区构筑物(建筑物)拆除,2023年底电解锰尾矿库渣场污染整治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底全部完成电解锰渣场综合整治。

县生态环境局、县经济信息委

县应急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5

45

精准、科学、依法制定“一企一策”“一库一策”污染整治方案,统筹水、气、土、渣等要素,分年度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系统开展锰渣场污染治理(2023年底成电解锰渣场综合整治工程)、锰企业污染地块整治(2022年底完成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制定污染整治方案或风险管控方案,2023年底基本完成遗留地块污染整治或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

县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改革委

县经济信息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财政局

县应急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龙潭镇政府

2025

46

建立日常巡查检查、隐患排查、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管理长效机制,巩固电解锰渣场污染整治措施,持续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常态化巡查检查,严格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推动锰渣综合利用,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提升整改成效。

县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改革委

县经济信息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财政局

县应急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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