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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酉阳府办发〔2023〕9号
[ 主题分类 ] 矿产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字号:

酉阳府办发〔20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加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酉阳自治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要求,制定《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至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酉阳自治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地处武陵山区腹地,东邻湖南省龙山县,西与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隔江相望,南与秀山县、贵州省松桃县、印江县接壤,北与彭水县、黔江区、湖北省咸丰县、来凤县相连。县境东西宽98.3公里,南北长119.7公里,全境面积5173.2km2,是重庆市幅员面积最大的区县。

酉阳自治县区位条件优越,渝怀铁路纵贯酉阳直达东南沿海,成为西南出海大通道,渝湘高速公路全线贯通,酉沿(酉阳至沿河)高速建成通车。境内路网密集,国道319线纵贯全境,四条出境干道与湖南龙山、湖北来凤、贵州沿河、重庆彭水相通。

酉阳自治县位于一级扬子地层区,二级武陵山—大娄山地层分区,三级酉阳—秀山地层小区,地层从青白口系至白垩系均有出露。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发现矿产资源18种(含亚矿种),包括煤、锰、铜、铅、锌、镁(炼镁白云岩)、汞、普通萤石、熔剂用灰岩、硫铁矿、重晶石、电石用灰岩、方解石、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饰面用灰岩、砖瓦用页岩、水泥配料用页岩。共发现矿床、矿(化)点108处,其中大型矿床21处,中型矿床5处,小型矿床26处,矿(化)点56个。

专栏1 规划基期主要矿产资源量表

序号

矿产名称

矿区数(个)

资源量单位

资源量

1

1

亿吨

0.01

2

1

矿石万吨

402.97

3

1

铜万吨

0.22

4

5

铅万吨

5.62

5

5

锌万吨

10.61

6

镁(炼镁白云岩)

2

矿石万吨

15842.00

7

6

汞吨

5045.56

8

普通萤石

6

矿石万吨

65.04

9

熔剂用灰岩

1

矿石亿吨

0.18

10

硫铁矿

1

矿石万吨

202.60

11

重晶石

7

矿石万吨

167.78

12

电石用灰岩

1

矿石万吨

232.00

13

方解石

4

矿石万吨

424.21

14

水泥用灰岩

2

矿石亿吨

1.48

15

建筑石料用灰岩

10

矿石万立方米

1329.90

16

饰面用灰岩

8

矿石万立方米

2212.08

17

砖瓦用页岩

1

矿石万吨

15.85

18

水泥配料用页岩

1

矿石万吨

28.00

重晶石、普通萤石、饰面用灰岩等是酉阳自治县的优势矿种。现开发利用矿产8种:锌、普通萤石、重晶石、饰面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页岩、砖瓦用页岩。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已建各类矿山39个,其中金属矿山1个,非金属矿山38个。非金属矿山中,重晶石4个,普通萤石2个,水泥用灰岩3个,建筑石料用灰岩22个,饰面用灰岩5个,水泥配料用页岩1个,砖瓦用页岩1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专栏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矿产名称

矿山数(个)

产能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锌矿

1

1

5

万吨

普通萤石

2

2

5

万吨

重晶石

1

3

4

11

万吨

水泥用灰岩

2

1

3

180

万吨

建筑石料用灰岩

2

20

22

441

万吨

饰面用灰岩

5

5

13

万立方米

砖瓦用页岩

1

1

3

万吨

水泥配料用页岩

1

1

5

万吨

总计

5

6

28

39

(二)“十三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的成效。“十三五”期间,酉阳自治县深入推进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取得积极成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绿色矿山建设步伐稳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不断深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源支撑和保障作用。

1.地质工作研究程度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资料。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完成酉阳自治县西部1:5万土地质量地质调查1510km2。实施了重庆市酉阳县凉风垭饰面灰岩(马蹄花大理石)详查、重庆市酉阳县李溪长沙坝锰矿外围普查、重庆市酉阳县清泉萤石重晶石普查等多个勘查项目,探获了一批重要矿产资源。

2.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法关闭整合一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布局不合理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汞矿已全部关闭。矿山数量由2015年的92个减少到2020年的39个,大中型矿山比例显著提高。矿山开发利用水平稳步提高,部分矿山企业的原矿加工、传输等采用全封闭、喷水等降噪降尘工艺,部分灰岩矿山引进石粉加工生产线,将碎石粉碎后可部分替代河沙,经济效益明显。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有效促进了矿产资源的有序、合理开采。

(三)形势与要求。

1.面临的形势。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是全县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党中央作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带来诸多政策利好,我县加快发展的基础平台更加完善,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矿产资源需求形势:“十四五”时期,随着酉阳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态势,资源供需格局将进一步优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建筑石料用灰岩、饰面用灰岩等类矿产资源需求将有较大增长;随着普通萤石、重晶石加工洗选等配套设施的完善和域外市场的开拓,该类矿产的需求将快速增长;随着乡村旅游发展,地热水将成为不可缺少的旅游配套资源。

矿产资源供给形势:酉阳自治县建材类矿产资源供需基本平衡,部分矿种可以外运周边区县,而能源矿产供需矛盾突出,县内所需能源资源均来自外购。部分优势矿种,饰面用灰岩、萤石、重晶石、方解石等矿产未能按预期投放,导致开发利用水平较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明显。

勘查开发和保护的形势:矿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可以为当前经济做较大贡献的饰面用灰岩、萤石、重晶石等矿产资源勘查程度不高,资源家底有待进一步查明;矿业结构转型初见成效,但“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矿业经济发展新格局仍未形成,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有待加强。

2.新要求。根据“成渝双城经济圈”和重庆市“十四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新要求,提出酉阳自治县“十四五”期间矿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产品结构调整:积极推进优势和特色矿产的开发利用,提升饰面用灰岩产业布局,建设饰面用石材加工生产基地,引导石材加工入园;提高普通萤石和方解石深加工能力,提高矿产品附加值,有效提升矿业经济活度。

矿产资源储备:积极引入商业勘查,重点勘查萤石、重晶石、方解石等矿产资源,进一步摸清矿产资源底数,增加矿产资源储备。积极响应县旅游发展战略,加强地热勘查。

矿山优化调整:进一步调整现有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结构,凡产能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资源储量不能保障最低服务年限、环境保护与治理不能达标、与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叠的矿山,应予以整合或关闭,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

开发利用方向调整:适当加大普通萤石、重晶石等优势矿产开发利用,尤其是饰面用灰岩的开发力度,力争填补地热开发利用的空白。

  1. 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构建新发展格局。服从服务于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两个大局,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结合“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落实区域发展定位,突出本县区位优势、资源特色,有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酉阳自治县“十四五”规划目标,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稳固资源基础,实现合理开发利用,提高资源供应能力。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促进开源与节流并重,发展与保护相统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统筹资源开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3.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严控矿业权准入,积极推进砂石类矿产“净矿”出让,完善矿产资源监管机制。

4.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发展。因地制宜开展区域矿产资源差异化管理,深化研究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三)规划目标。

1.提高地质工作程度及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力争实现全覆盖;加强重要成矿区带的基础地质研究,推进土地质量调查、水文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积极开展铅锌、方解石、萤石、重晶石、水泥用灰岩、饰面用灰岩、地热的勘查工作。

2.加强重要及优势矿产开发利用。(1)充分发挥县内饰面用石材资源丰富的优势,支持生产大规格饰面板材及各种畅销石材产品;(2)进一步加强地热勘查,力争实现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突破,到规划期末初步形成地热旅游产业;(3)加快升级萤石、重晶石开发利用,提升加工工艺。

专栏3主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指标

指标

单位

2025年

属性

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

2~3

预期性

新增资

源量

铅锌

铅/锌万吨

5

预期性

方解石

矿石万吨

300

预期性

萤石

矿石万吨

30

预期性

重晶石

矿石万吨

100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10000

预期性

饰面用灰岩

矿石万立方米

3000

预期性

地热

立方米/日

1000

预期性

开采总量

铅锌

矿石万吨

5

预期性

普通萤石

矿石万吨

9

预期性

重晶石

矿石万吨

30

预期性

方解石

矿石万吨

10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200

约束性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石万吨

900

约束性

水泥配料用页岩

矿石万吨

5

预期性

砖瓦用页岩

矿石万吨

6

预期性

饰面用灰岩

矿石万立方米

20

预期性

矿山数量

44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

60

约束性

3.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水平。至2025年,健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矿业开发利用体系,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有效保护的新局面;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2035年展望: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加大对页岩气清洁能源勘查力度;积极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加强重晶石矿山接替资源勘查;保障矿业可持续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加强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力争达到更高水平,强化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建立完善的资源高效利用和管理制度,严格资源开发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提升矿业集中度。

完善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建立,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技术措施,鼓励资源循环利用,推进资源有效保护,推动矿业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勘查方向。鼓励勘查具有找矿潜力的矿产、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矿产和短缺矿产以及综合开发利用、后续加工工艺成熟的矿产,重点勘查矿种有:萤石、重晶石、方解石、地热等。加快推进实施地热勘查工作,力争早日开发利用,结合县旅游发展规划,推动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强对萤石、重晶石、方解石等优势矿种的勘查,进一步探明矿产资源“家底”,增强矿产资源储备,为下一步制定相关产业战略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支撑。

2.开采方向。规范普通萤石、重晶石等优势矿种的开采,积极提高开采工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升后续深加工能力;加强饰面用灰岩开发力度。限制开发锰、耐火粘土、硫铁矿等矿产;禁止开采目前经济效益差、选冶技术不成熟的低品位矿产及其它难选冶的矿产,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和汞等对环境可能产生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的矿产。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在空间上统筹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统筹安排重点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聚集。严格重点矿区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提高准入门槛,优化矿山企业结构;强化秩序监管,促进矿产资源整合和有序开发,推动优势矿产资源的规模开发集约利用。按照资源特点优化布局,构建具有特色的区域矿业集群。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布局,划定1个重点开采区,即酉阳萤石重晶石重点开采区。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勘查布局。合理规划布局勘查开采区块,积极引导普通萤石、重晶石、饰面用灰岩、地热水等矿产设置探矿权,预计提交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3处。预期新增资源储量铅锌矿约5万吨(铅/锌),方解石约300万吨(矿石量),普通萤石约30万吨(矿石量),重晶石约100万吨(矿石量),饰面用灰岩约3000万立方米,地热约1000立方米/日。

2.开采布局。针对规划已设区块外,合理规划布局开采区块,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布局,提高矿业的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培育开采、加工为一体的大型产业发展基地,加快大中型和骨干矿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鼓励小型矿山或资源量少的矿山进行资源整合。至2025年,全县规划设置矿山数量控制在44个以内,大中型比例不低于60%。

3.保护布局。严格落实本轮《规划》各项指标;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城镇开发边界及生态敏感区域内禁止新投放和调整矿业权;从严管控乌江干流岸线5公里及第一山脊线可视范围矿业权准入要求。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按照酉阳自治县矿产资源特点、市场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各方面需求和矿山设置现状,酉阳自治县对9个矿种进行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专栏4主要矿种开采总量

矿种

单位

开采总量

属性

铅锌矿

矿石万吨/年

5

预期性

普通萤石

矿石万吨/年

9

预期性

重晶石

矿石万吨/年

30

预期性

方解石

矿石万吨/年

10

预期性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石万吨/年

900

约束性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年

200

约束性

饰面用灰岩

矿石万立方米/年

20

预期性

砖瓦用页岩

矿石万吨/年

6

预期性

水泥配料用页岩

矿石万吨/年

5

预期性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1.优化方向。合理调整矿山布局,建筑石料用灰岩产品需求量大,应用面广,拟合理均衡布点,满足地方分散需求,相对集中区域用于保障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批量需求;饰面用灰岩资源分布相对较集中,应结合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合理调整开发利用结构;萤石、重晶石具有一定资源开发潜力,为响应县发展战略,积极盘活萤石、重晶石的开发活力,加强保护性开发利用管理。

2.加强矿业权生产规模准入管理。普通萤石、重晶石新建、整合或调整最低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新建、整合或调整最低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除确因资源禀赋、开采技术条件、市场保供等限制外,不再新设小型生产规模的矿山,已设小型生产规模的矿山在资源枯竭后关闭退出;饰面用灰岩新建、整合或调整最低生产规模为1万立方米/年;水泥用灰岩、砖瓦用页岩本轮不再新设,砖瓦用页岩、水泥配料用页岩整合或调整最低生产规模5万吨/年,有效促进资源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三)严格规划准入管理。结合国家和市级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以绿色勘查开发、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区生态修复等为勘查开发利用准入条件,科学制定符合酉阳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切实抓好勘查开发利用管理。

1.绿色勘查准入。勘查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申请勘查矿种、区块必须符合市级与县级《规划》要求;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企事业法人,申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按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备案;编制了科学合理的绿色勘查实施方案;勘查项目资金符合总体勘查方案的预算投入;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谁勘查谁负责、谁施工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的管理。

2.开采规模准入。应严格执行规划中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对于新办矿山必须要达到规划设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对于没有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生产和在建矿山要在规定时间进行整合,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3.开发利用水平准入。具有通过审查的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设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具有与矿山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才,禁止采用国家已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三率”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和重庆市制定的相关规定;具有现实经济利用价值的共、伴生矿产应有综合利用方案,暂难利用的应有有效的处理和保护措施。

4.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5.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新建矿山,在采矿权出让时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区土地和生态损毁的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已设矿山,完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长效责任机制和基金管理制度,落实采矿权人“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

6.管控区域要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矿业权设置及投放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地、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各类区域的管控要求。

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一)绿色勘查。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大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在勘查立项、设计、实施全过程贯彻生态文明理念,推广物化探无损地表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扰动。严格按照绿色勘查规范,完善绿色勘查管理,推动实施绿色勘查示范项目。

(二)绿色矿山建设。健全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促进矿区矿容矿貌改观提升。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建,落实采矿权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责任,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重要时间节点,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充分利用日常巡查、实地核查等工作,督促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和成效保持。强化同级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支撑单位技术优势,加强对企业技术指导。

健全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政策体系,已设矿山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依法依规追究采矿权人的违约责任。加强采矿权出让管理,在采矿权出让公告、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中,约定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和违约责任,未履行或未完成出让合同约定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追究采矿权人违约责任。

(三)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落实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督促采矿权人采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土地复垦、恢复植被等措施,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矿山生态修复应因地制宜形成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最终形成可自我维持的生态系统。

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惩戒机制。构建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建立系统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建立健全政府、矿山企业、社会投资方、公众共同参与的矿山生态修复监督机制。加强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义务或义务履行不到位的矿山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加强矿山污染防治。加大矿山“三废”治理与环境监测。减少矿山开采、储存、装卸、洗选、运输等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老旧高排放矿山机械淘汰更新,加大矿山机械污染防治力度。推动公转水、公转铁,中长距离运输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方式。

六、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运行机制。县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交通、林业等部门要将规划实施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开发利用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纳入目标管理体系。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确保矿产资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协调。

(二)严格审核管控。规划明确的禁止勘查开采矿种,不得新设矿业权。对限制开采矿种,要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控制、开采准入条件等有关要求。按照矿山开发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执行新建、扩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科学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明确准入要求和时序安排,原则上一个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一个主体,促进资源整装勘查、整体开发。

加强矿业权出让项目计划调控。动态更新维护矿业权出让项目库,做好与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健全完善上下联动、部门会商的协作机制,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经济信息、交通、生态环境、应急、林业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的联合踏勘,统筹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

  1. 强化资金保障。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专项资金制度,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适当比例加大经费投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研单位与相关企业合作,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入。安排资金积极支持矿产资源规划中重大工程的实施,保障规划实施落地,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财政部门要会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矿产地质调查勘查和科学技术研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拓展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

(四)提升矿业形象。加大对技术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建立技术服务单位诚信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实施从业限制、行业禁入。督促企业落实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利用网络、电话、短信等途径,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围绕采矿业的基础产业地位、矿业权人义务履行、打击非法采矿、安全生产等重点,向社会大众、矿区群众、矿山企业和技术服务单位普及科学知识、宣传法律政策、增强守法意识,改善提升矿业形象,赢得社会公众理解认同。

(五)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执法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构建覆盖地质勘查、矿山建设、开发运营、闭坑治理、生态修复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优化监督管理内容和程序。积极开展和对接矿山日常巡查和遥感监测,推动监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引导形成从业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格局。

创新规划监督方式,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成果应用,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报道,增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规划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项目公示,动态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督导考核,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矿产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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