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酉阳自治县培育市场主体 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酉阳自治县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4年2月,酉阳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酉阳自治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酉阳自治县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酉阳自治县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酉阳府办发〔2024〕5号),以下简称《30条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截至2022年底,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为57.5%,低于全市水平2.2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底,全县民间投资(不含房地产)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16.3%,低于全市水平10.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不含房地产)增速位于全市倒数第一位;县内无上市和500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板。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6月18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壮大民营经济、增强发展新动能,我县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了《酉阳自治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酉阳自治县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酉阳自治县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酉阳府办发〔2024〕5号)。
二、目标任务
《30条措施》的目标任务是推动全县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促进存量企业提质增效,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到2027年,全县民营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力争市场主体达到10万户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62%以上。
三、适用范围
《30条措施》适用于县域民营企业,其中《酉阳自治县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适用于纳入国家统计局名录库的“四上”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链主”龙头加工企业。
四、主要内容
问1:“四上”企业主要包括哪些行业?
答1:“四上”企业主要包括4类。一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是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三是等级以上建筑和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包括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四是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等行业。
问2:企业转型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要达到什么标准,能享受到什么扶持奖励措施?
答2:转型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对首次成功纳入规模以上报统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对升规后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3:企业转型成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需要达到什么标准,能享受到什么扶持奖励措施?
答3:转型成为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需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转型成为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需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转型成为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需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被国家统计局首次认定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销售额或年营业额同比增幅达到20%-50%的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0.5万元/年的奖励;对年销售额或年营业额同比增幅达到50%及以上的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1万元/年的奖励。
问4:企业转型成为等级以上建筑和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需要达到什么标准,能享受到什么扶持奖励措施?
答4:企业转型成为等级以上建筑业需其是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企业转型成为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需其是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对于企业新办资质及资质升级,分别给予晋升特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100万元、晋升一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50万元、晋升二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30万元和晋升一级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申办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年度多项晋升的,不重复奖励,按最高奖项予以奖励。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他社会投资项目业主与县内建筑施工企业合作。对选择县内建筑施工企业承建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及其他社会投资项目业主,按该建筑施工企业所承包项目建安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在我县已注册新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后,企业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及以上且连续3年实现正增长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申报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5亿元、3亿元且不低于上年度产值的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进外来企业奖励。凡注册在外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商、税务及建筑企业资质注册登记迁入我县,且在我县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满一个财务年度的,于次年一季度前,对特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一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一级专业承包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三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二级专业承包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如属招商企业或自然人通过招商方式引进企业落户酉阳,根据招商协议给予招商企业或自然人奖励。
问5:企业转型成为规模以上服务业,需要达到什么标准,能享受到什么扶持奖励措施?
答5:一是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二是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三是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被国家统计局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奖励5万元。对年销售额或年营业额同比增幅达到20%-5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0.5万元/年的奖励;对年销售额或年营业额同比增幅达到5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万元/年的奖励。
问6:对于“四上”企业是否还有其他补贴制度?
答6:按照有关统计制度要求,准确、及时组织网上报送数据的“四上”企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扎实、达到统计部门管理要求的给予该企业统计人员发放岗位补贴(汇升、华章两个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人员补助纳入该岗位补贴),每家企业安排统计人员1人、每月按300元标准发放。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每年发放一次,如企业统计人员因故频繁变更,仅按一人结算。
问7:已经享受过一次性扶持奖励的企业转型成为其他规上企业,能否再次享受一次性扶持奖励?
答7:已经享受过一次性扶持奖励政策的企业,转型成为其他规上企业,不能再次享受一次性扶持奖励,但仍能享受达标扶持奖励。例如某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享受过升规入库的一次性扶持奖励5万元,后转型成为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无法再享受限额以上批发企业的一次性扶持奖励5万元,但仍能享受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对年销售额或年营业额同比增幅达到20%-50%的0.5万元/年的扶持奖励、同比增幅达到50%及以上的1万元/年的扶持奖励。
问8:“四上”企业升规入库的流程是什么?
答8:企业达标后,由其主管部门督促企业报送申报材料,县统计局对拟入库企业进行预审并上报,再由市、国家统计局名录库审核人员对企业进行专业初审和终审,并纳入国家、市统计局单位名录库,确保申报企业达到标准,严把入库质量关。
五、专家视角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景江表示:“四上”企业是全县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企业升规入库的质和量对经济总量的扩大、速度的提升、质量效应的提高、架构的优化、转型升级的加快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酉阳自治县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出台旨在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措施中涵盖了扶持企业标准、扶持奖励措施、申报程序及奖励资金拨付等多方面,全方面支持了市场主体发展,促进了企业规范发展,培育提升发展水平,增强全县经济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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