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6100/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酉阳住建委发〔2024〕6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日期 ] 2024-01-29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关于做好2024年岁末年初及全国全市“两会”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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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住建委发〔20246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工作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有效防范化解事故风险,抓紧抓实春节前后及全国全市“两会”期间各项责任措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368号),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3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及全国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4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及全国全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停工前隐患排查和报告制度

(一)科学制定节前施工计划

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赶进度、抢工期明显,大量人员、设备进场,施工作业面增多,加之秋冬季节气温低、雨雾多,作业面湿滑,一线从业人员高坠事故风险加大。雨水偏多,空气湿度大,在室内外作业中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不得强令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不合理的工程节点。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计划,务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条件下开展生产工作,特别是针对一线作业人员归家心切的心态,严禁盲目赶工、抢工。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存在盲目赶工、抢工行为,及时向县住房城乡建委安管站报告。

(二)扎实开展停工前隐患排查

春节前,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监理联合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聚焦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暗挖隧道、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突出高处作业、围挡封闭、“四口五临边”、消防管理等关键部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严格按照“五定”原则整改销号,彻底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三)严格履行停工报告程序

春节期间拟停工项目应由建设单位牵头,于停工前2日内将签章完善的《2024年节前停工项目自查验收表》(附件1)、停工报告及参建三方管理人员值班表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安管站。其中,停工报告应由参建三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落实不停工项目审查和检查指导

(一)保证人员配备

春节期间因故需要进行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分管领导、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实际需要配备符合有关要求的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岗位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并严格执行实名制考勤制度,履行法定职责。

(二)履行报告程序

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或管理漏洞,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春节期间施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由建设单位牵头形成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春节放假前3日内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安管站。

(三)强化检查指导

县住房城乡建委将对自查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春节期间施工计划是否详实、参建三方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到岗制度、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等,对自查报告内容完整且签字盖章齐全的不停工项目,应当留存资料,必要时应对项目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三、落实节后复工安全条件核查

停工项目各参建单位应认真做好复工准备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将严格核查,做到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复工、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复工、教育培训不到位不复工、安全检查不到位不复工、审批核查不到位不复工。

(一)思想认识到位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研判安全风险,加强工作部署,做到思想到位、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管理人员到位

各参建单位复工时应确保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全部到岗到位,上述管理人员未到岗前严禁擅自作业。

(三)教育培训到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利用重庆市建筑安全教育学习平台等方式加强对换岗、转岗和新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复工后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岗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确保从业人员人到场、心到岗、在状态,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四)安全检查到位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复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2024年节后复工项目自查表》(附表2)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建立台账,逐一销项,存档备查。

(五)审批核查到位

达到复工条件的项目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形成书面复工报告,连同《2024年节后复工项目自查表》(附件2)上报至县住房城乡建委安管站,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安管站派监督人员现场复核,合格一个,复工一个。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擅自作业的项目一律严肃处理。

四、加强“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范应对

对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抓住重点突出风险,立即组织参建单位进行研判,查漏补缺本项目存在的重要风险和突出问题,丰富完善应对措施。要以委外、有限空间、动火动焊三大作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防设施、基坑边坡、临边洞口及脚手架、卸料平台等关键部位的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危大”工程方案落实“两张皮”“小散”工程监管盲区等问题,确保岁末年初及全国全市“两会”期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

附件: 1.2024年节前停工项目自查验收表

       2.2024年节后复工项目自查表


酉阳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41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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