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543082X/2023-001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06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的公告

字号:

委托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受委托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含下属各园区)、桃花源街道办事处、钟多街道办事处、板溪镇人民政府、龙潭镇人民政府、麻旺镇人民政府、泔溪镇人民政府、酉酬镇人民政府、大溪镇人民政府、酉水河镇人民政府、丁市镇人民政府、龚滩镇人民政府、苍岭镇人民政府、黑水镇人民政府、小河镇人民政府、李溪镇人民政府、南腰界镇人民政府、兴隆镇人民政府、万木镇人民政府、五福镇人民政府、涂市镇人民政府、铜鼓镇人民政府、腴地乡人民政府、天馆乡人民政府、两罾乡人民政府、宜居乡人民政府、清泉乡人民政府、后坪乡人民政府、双泉乡人民政府、浪坪乡人民政府、庙溪乡人民政府、毛坝乡人民政府、木叶乡人民政府、官清乡人民政府、板桥乡人民政府、偏柏乡人民政府、可大乡人民政府、车田乡人民政府、花田乡人民政府、楠木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定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委托上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要求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负责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直接查处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局)名义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县应急局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或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县应急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县应急局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县应急局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县应急局承担,县应急局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单位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应急局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县应急局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市应急局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5.县应急局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县应急局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县应急局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县应急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填写)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每月25日前准确地向县应急局报送委托执法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每半年向县应急局报送一次已使用的行政执法文书,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8.及时向县应急局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本委托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到期由受委托单位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协议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本委托协议书一式三份,县应急局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县司法局备案。

附: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委托执法事项清单

特此公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