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教督〔2023〕12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督函〔2023〕13号)要求,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开展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对象
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点),以薄弱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为重点。
二、督导评估内容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为依据,主要对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194个采分点,总分值1000分,达标分值750分。
1.办园条件(25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2.安全卫生(20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3.保育教育(20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4.教职工队伍(25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5.内部管理(10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三、督导评估方式
(一)幼儿园自评全覆盖,督评随机抽取20%,特殊情况予以复评。
(二)组建8个督评小组,分片区对幼儿园开展督评工作。
四、督导评估程序
(一)自查自评。9月25日前,全县所有幼儿园务必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https://www.jypg.org.cn/kindergarten/)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并提交自评报告。各幼儿园自评账号、密码请咨询辖区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联络人(附件1)。
(二)县级督评。10月15日前完成幼儿园办园行为督评工作。
(三)迎接市级抽查。做好迎接市级抽查相关准备工作。
五、督导评估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务必做好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自查自评;各教育督导责任办公室要指导辖区幼儿园(班、点)做好自评工作,并抽取辖区20%的园所完成督评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全县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开展复评工作。
(二)注重以评促建。各幼儿园(班、点)要成立幼儿园办园行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职责,务实开展自评工作;要对照194个采分点逐项逐条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自评,要针对督评组反馈的问题,“一园一策”制定整改措施,对账销号,狠抓整改落实。各督评组要重点关注15项一票否决项、园舍条件达标情况、两教一保配备情况、教职工全员“五险一金”落实情况、班额达标情况、无“小学化”科学保教要求落实情况等指标,逐园核查,建立幼儿园督评情况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全县幼儿园办园行为自评情况,综合本轮督评情况,向县政府提交督导情况报告,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各幼儿园、各督评组要如实准确填报有关数据,采集翔实佐证资料,确保各个平台、系统填报的数据一致。
联系电话:县教委督导科,75580787。“酉阳办园行为督导评估”QQ工作群:850091731。
附件:1.酉阳县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评小组安排
2.酉阳自治县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自评名册
3.酉阳自治县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自评操作说明
4.酉阳县2023年幼儿园基本信息表(园长手工填写版)
5.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教育部)
6.幼儿园办园行为自评使用说明书
7.幼儿园办园行为督评使用说明书
8.酉阳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评意见书(样本)
9.幼儿园办园行为常见问题答疑(通用版)
10.幼儿园办园行为常见问题答疑(园长版)
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