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酬府发〔2021〕24号
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公益性岗位助推精准脱贫实施方案,以及酉酬镇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村环境卫生工作,经各村民小组代表推选,小组评议,村级和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共选用49名贫困户作为全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为了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洁员职责:1、负责本辖区内(组)可视范围内村组公路、河道、便民路、便民服务中心、塘、堰、库、渠、卫生室、电线杆、广告牌、广告箱、白色垃圾、建筑垃圾的清扫,将垃圾收集到指定位置。2、垃圾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3、负责监督、指导和帮助辖区寨子农户落实各自房前屋后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可视范围内、农户房前屋后无白色垃圾,保持清洁卫生、美观靓丽。保洁用品由保洁员自备(扫帚、袋子、夹钳等)。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由村片区联系人对辖区环境卫生负责监督、考核和检查辖区保洁员工作,村民小组长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本组保洁员日常工作。
三、保洁员按照村委会统一划定的区域包干落实辖区环境卫生责任,保洁员及其责任区域未经村委会调整一律不得调整随意变更。
四、保洁员要服从村片区联系人和村民小组长的工作安排,随时保持辖区清洁干净,并负责及时向村委会报告辖区重大环境卫生破坏行为;每周至少打扫两次环境卫生以上,遇上级突发检查,必须随喊随到搞好突击工作。
五、保洁员工资由人社局发放,村上不再承担保洁员的其他任何待遇和福利。保洁员原则上实行每年一聘,每月考核一次,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解聘保洁员工作,不再录用。一年期满自动解除,重新选聘,每月的考核可以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保洁员作业期间要注意规范操作、不得冒险作业,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村成立保洁员考核督察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村文书任副组长;村委会其他成员和组长为成员,负责对所有的保洁员的日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文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考核业务的统计。
八、以上制度,保洁员签订协议之日生效。
九、本制度解释权归酉酬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所有。
酉酬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