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森林防灭火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全镇森林防灭火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防灭火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保障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森林防火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森林防火的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以人为本,群防群治;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法处置,科学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职工参与的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辖区内的 Ⅳ级以下或 Ⅳ级森林防灭火事件,或发生超标准洪水危及场镇安全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按照平战结合、分级负责、统一应对的原则,领导小组其职责分工如下:
⑴组长石权、覃长青:统一领导指挥,负责森林防火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森林防灭火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文件、总结的审核签发、交通车辆调派、通讯畅通等工作。
⑵副组长印小飞、杨再根:负责协助组长组织、协调森林防灭火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长不在时代行其职责,承担其责任。
⑶成员王维洪:负责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森林防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事件控制技术方案;森林防灭火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网络报告;基本资料收集;组织人员进行森林防灭火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的培训与模拟应急演练;收集森林防灭火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料归档立卷;按程序及时上报事件相关信息和总结。
⑷ 成员卢定春:为应急处置的技术负责人。事件发生后,负责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制定;应急救治队伍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时向信息组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⑸ 成员陈寒安、李庆、姚元东:主要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2.2 日常管理工作与职责
2.2.1 林业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修订;人员培训;技术方案制定和准备;监测预警;提出年度具体的工作意见,包括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交组长审查后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
2.2.2 领导组组长、副组长:负责检查督促。每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年度具体工作方案、物资储备、森林防火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每年12月对当年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3 监测和预警
3.1 监测
全镇干部职工、村支两委,护林员要认真开展森林防灭火的日常监测及信息报告工作。
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开展森林防火的主动监测与报告工作。同时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监测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森林防火的监测质量。
主要收集森林防灭火、救灾信息,包括灾情范围、受灾人数、救灾防病能力、急需寻求的援助、疫情隐患等信息。
3.2 预警
3.2.1 森林防灭火事件的预警级别分为一般 (Ⅳ级) 、较重 (Ⅲ级) 、严重 。
3.2.2 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的性质、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波及的范围、提醒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进入预警期后,准备启动洪涝灾森林防灭火事件应急预案。各应急处置技术工作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3.3 预警处置
3.3.1 预警报告途径:安全办公室人员发现森林防灭火触及预警线时→立即报告组长,组长审核后→由印小飞报告上级。
3.3.2 预警报告时限要求:自发现森林防灭火触及预警线时起,在2小时内报告。
3.3.3 报告方式:书面报告事件预警报告书。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4.1.1 报告时限
自己监测发现按“预警处置”程序进行报告。值班人员接到信息时,应完成森林防灭火事件接报记录。
除法定报告时限外,要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4.1.2 报告内容
森林防火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森林防灭火事件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已采取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经调查确认的森林防灭火事件,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用书面形式进行报告。
进程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实施控制措施、控制效果等,用书面形式报告事件的进程。
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按要求及时报送结案报告或工作总结。
森林防灭火事件的信息通报应当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全面,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4.2 启动本预案后的应急工作:
4.2.1监测管理:应急预案一旦启动,监测自动转入日报、零报告制度。信息报送组应按照县上制定的日报表、统一规定的口径和时限进行日报告;安全办每日收集全厂及防控情况并进行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
4.2.2事件控制:在上级的指导下,具体实施事件控制的技术措施。
在事件控制中需要的技术方案:有上级制定的技术方案的,执行上级的技术方案。无技术方案的,由安全办参照有关要求制订,并归集在森林防灭火事件应急预案资料袋中。
4.2.3信息管理:森林防灭火事件发生后,所有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任何有关事件的信息,不得接受媒体的采访。
4.2.4 资料管理:事件处置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由应急办负责在事件处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事件全部资料的归档组卷工作。
4.2.5 后勤保障:
车辆:由镇党政办负责调派。
物资:事件处置所需物资由财政所具体负责。
经费:事件处置所需经费由镇长具体负责。
5.后期评估
森林防灭火事件结束后,积极参与由上级组织对森林防灭火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准备工作、先期处置、洪灾监测、个人防护、现场流调和控制、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等。
6.应急处置保障
森林防灭火的应急处置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对应急处理队伍培训,保证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6.1 技术保障
6.1.1 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由网络传输系统、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相关技术机构组成。负责本镇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6.1.2 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结合实际、分类组建、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健全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 并配备必要的救治设备, 遇有突发事件, 能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并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对应急队伍人员进行调整。
6.1.3培训和演练
每年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 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
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2 物资经费保障
6.2.1 物资储备
⑴按照上级规定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储备物资。物资储备种类包括:治疗药品和应急设备。
⑵ 个人防护用品和工作用品:储备 D级防护服、帽、口罩、乳胶手套各10套;手电筒5支;雨衣5件;洗手液10瓶。
⑶ 消杀灭火器械:手动喷雾器2台;喷雾器用燃油5公斤;消毒桶2个;
6.2.2 物资管理
应急物资、设备的平时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通用管理相结合。具体管理人员在每年的2月、8月进行一次检查、调试、养护。
⑴ 平时:需要使用时,按制度履行手续进行领用,使用完毕后,由领用人员做好清洁后,交管理人员验收入库。
⑵ 应急时:由防保办公室按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的需要领用。处置结束后,由安全办公室将物资清洁后交管理人员验收入库。
⑶ 专业设备由各业务科室的责任人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状态检查、调试、养护,并作好记录。
⑷ 通用设备由管理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状态检查,并作好记录。
6.2.3 经费保障
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所需的应急物资、应急处置经费列入预算和安排。
6.3 通讯与交通保障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上级的安排,配备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6.4 警戒与治安
积极协助派出所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与管制,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人群疏散等的畅通,并制定特殊人群的安全防护措施。
7 预案制定和管理
7.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镇农服中心负责解释,同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8 附则
8.1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