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68H/2026-00012
[ 发文字号 ] 酉阳司函〔2026〕15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7-20
[ 发布日期 ] 2026-07-2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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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法治为基以司法为翼全力助推酉阳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48号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文化旅游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地方文旅立法体系的建议

一是夯实文旅资源保护基础,丰富县域文旅底蕴。持续深耕非遗保护与文物发掘工作,全面搭建1+3+N”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阵地,成功构建县、市、国家级三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名录体系,实现非遗资源系统化、层级化保护管理。有序推进钟灵山土司墓地考古发掘工作,圆满完成全部发掘任务,累计出土各类文物55件(套),有效充实我县历史文旅资源储备,为全县文旅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筑牢资源根基。

二是健全文旅法治制度体系,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加强民族自治立法保障,《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顺利通过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于202551日正式颁布施行,为县域非遗资源保护、传承、开发、利用提供专属、精准的法治支撑。同时,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级旅游法规,推动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武陵山区(渝东南)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契机,严格对标国家级管理标准和规范要求,常态化规范文旅各项工作,推动全县文旅产业发展全面实现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关于强化执法监管效能的建议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行业突出乱象。严格对标中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文旅市场发展实际,制定印发旅游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合县文化旅游委、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多部门力量,组建专项工作专班,构建多部门联动共治、协同发力的整治格局。聚焦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导游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压缩游玩时长、强制消费等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开展精准排查、从严整治,持续规范文旅市场经营服务行为,净化行业发展环境。

二是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提升依法履职效能。持续建强文旅执法队伍,组建专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常态化开展旅游执法专题培训,累计培训执法人员30余人次,夯实执法工作专业基础。搭建线上普法宣讲平台,通过“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实现行业从业人员普法全覆盖。创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融合模式,对违规经营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强化行业刚性约束。全面落实柔性执法理念,严格执行重庆市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指导、整改提醒等柔性方式,引导文旅经营者自觉守法、合规经营。

三、关于优化司法服务保障的建议

一是健全协同解纷机制,高效化解文旅纠纷。积极构建“司法+行政+社会”协同保护体系,在桃花源、龚滩古镇等核心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严格落实涉文旅纠纷快立、快审、快执工作机制,简化立案办案流程,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站式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文旅领域矛盾纠纷处置效率。依托全县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充分发挥39个乡镇司法所阵地作用,统筹县乡村三级及行业调解力量,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创新构建“受理前+审理中+决定后+诉讼中”四调工作模式,全面提升文旅纠纷调解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拓宽便民服务覆盖面。立足文旅发展服务需求,持续补齐景区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将重点推进核心景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在全县重点文旅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布设便民服务站点。面向广大游客、文旅从业者,常态化提供现场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便民服务,持续扩大文旅领域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

三是健全常态监管机制,筑牢文旅领域安全防线。印发《英雄烈士荣誉保护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构建多部门联动共治工作格局。县检察院同步启动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乡镇、检察干警三方联动巡查机制,通过常态化实地巡查、线索互通共享,精准摸排、处置红色资源保护领域问题隐患。聚焦文旅领域民生权益保障,针对酒店强制“刷脸入住”、违规采集个人人脸信息等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突出问题,县检察院依法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住宿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集中约谈辖区酒店、民宿经营者,以案释法、以查促改,共推动5家问题企业整改到位,有效规范辖区住宿行业经营行为,筑牢住宿领域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

四、关于健全要素保障机制的建议

一是强化人才与市场保障,激活文旅发展动能。建立文旅法治人才引育长效机制,通过公开招考、专项培训等多元渠道,吸纳法律、文旅复合型专业人才,常态化开展2期文旅执法专项培训,持续建强专业化文旅法治工作队伍。积极引导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县域文旅资源开发、景区升级和业态培育,麻旺红石林、板溪水上乐园、两罾金丝楠木、酉水河密基卡等一批文旅点位通过社会资本赋能实现良好运营,有效激活县域文旅市场活力。

二是深化全域普法治理,夯实法治发展根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完善“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模式。依托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节点,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开展法治讲座、案例警示宣讲,联动多部门开展常态化普法服务,实现全域普法全覆盖,持续营造文旅行业法治化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关于推动法治与文旅结合的建议

一是打造法治文旅场景,实现景法有机融合。坚持“法治+文旅”融合发展理念,将法治元素全面嵌入文旅产业发展、景区建设全过程。聚焦楠木湾、南腰界、酉水河湾等重点景区,精心打造特色法治文化景观,深度融合法治精神、本土民族人文历史与自然风光,让法治文化融入文旅场景、浸润群众生活,实现法治文化与文旅产业共生共融。依托龚滩古镇“先生书屋”等特色文旅打卡点位,联动县域非遗传承资源,通过创意标识标牌、非遗文化展示、特色法治文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打造沉浸式法治宣传驿站。

二是赋能核心品牌提质增效,夯实文旅法治发展根基。聚焦桃花源核心文旅品牌建设,将法治文化、合规经营准则、行业管理规范等核心法治元素深度嵌入品牌培育、运营、提升全流程。充分依托桃花源景区核心IP优势,打造集观赏性、教育性、专业性于一体的法治文旅特色载体,持续丰富品牌法治内涵,全面提升桃花源文旅品牌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同时,坚持以法治赋能市场主体发展,紧扣文旅企业经营发展痛点难点,依托健全的文旅法治体系、行业管理制度及涉外经营法律法规,为县域文旅企业标准化运营、品牌化塑造、国际化发展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法治指导服务,助力本土优质文旅企业规范经营、拓宽赛道、提升核心竞争力,稳步迈向国际化发展格局。

此答复函已经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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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720日   

(联系人:罗雪峰,联系电话023-75555531


附件: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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