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实施单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的请示》(酉阳农委文〔2024〕219号)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酉阳自治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创建项目投资计划调整如下:
一、计划安排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实施单位、建设内容、补助额度等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二、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2年-2024年(其中“茶油增值加工及副产物绿色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示范”“酉阳油茶产业嵌入式创新创业服务”2个项目建设期限为2024年-2025年)。
三、有关要求
(一)打表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可研(实施方案)报批,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节点,倒排项目建设工期,打表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尽早完工。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奖补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园规模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等方面,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列支管理费、中介费用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直接用于企业厂房投资补助。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财务支出和经营收入必须走公账,做到发票凭证与银行流水相印证,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奖补金,否则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强化项目档案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对建设内容前、中、后期进行拍照,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申报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和有效证明材料,做到资料与项目建设同步,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情况。
(四)严格项目验收程序。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向产业园管委会提交验收申请。产业园管委会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县财政局根据项目类型聘请第三方或组建验收组对项目建设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项目验收分为现场验收、资料审查两个环节,现场验收基地面积一律采用GPS测量。第三方或验收组成员对项目验收结论负责,产业园管委会对第三方验收项目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验收复核。
(五)资金拨付。项目启动后,经产业园管委会核实,先拨付奖补资金20%的启动资金;项目完成50%后,再拨付20%;项目完成70%后,又拨付20%;项目完成后再拨付20%;项目验收审计后拨付剩余的20%。
特此通知!
附件:1.酉阳自治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投资计划调整表
2.酉阳自治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表
酉阳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酉阳自治县财政局
酉阳自治县林业局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