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自治县水利局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文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利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酉阳自治县移民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四个库区(乌江彭水电站酉阳库区、金家坝水电站库区、酉酬水电站酉阳库区、石堤水电站酉阳库区)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以及承办县政府和市移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酉阳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管理维护工作及所属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工作。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81名,实有人数81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二级单位):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89名,实有人数73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移民办(二级单位):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人数8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9〕48号),重新调整水利局设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 (机要、值班)、政务公开和综合协调、会务、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档案、后勤等工作。规划建设科。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全县综合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专项规划。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负责水利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水利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县级水利行政许可项目的技术审查以及建设和运行管理重大技术审查工作。财务科。严格执行财政财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水利水电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农村水利、农村水电、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水文、水旱灾害防御、河道管理工作。水利工程监督与移民安置科。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水资源与河长制工作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牵头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982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4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1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298.5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033.2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706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2424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608.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982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31.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92.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54.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360.0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3713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3.19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3033.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7.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7152.52 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608.1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46.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46.24万元,比2019年减少706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5.90万元,比2019年增加87.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870.34万元,比2019年减少7152.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减少项目投资等,主要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7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76.00万元,比2019年增加2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投入,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6.50万元,比2019年减少3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9.50万元,比2019年减少35.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万元,比2019年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辆公务车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80.55万元,比上年增加260.50万元,主要原因为残疾人保障缴费的增加及通讯补助、市内交通等全额纳入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2.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62.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870.3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新武 联系方式: 023-7553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