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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自治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日期: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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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41号)文件精神,参照兄弟区县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编制《酉阳自治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县司法局作为起草单位,高度重视《办法》的起草工作,成立《办法》起草领导小组,加强《办法》起草组织领导,从3月份起,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研究、论证、起草工作。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六章,五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 总则。明确该《办法》的适用范围、规范性文件定义及种类。

(二)第二章 职责。划分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制定机关办公机构、合法性审核机构的职责。

(三)第三章 制定。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具体制定程序。

(四)第四章 备案和清理。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材料、备案审查流程、备案审查期限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处置有关事项。

(五)第五章 监督和责任。明确监督检查机制内容、方式及责任追究等相关事宜。

(六)第六章 附则。明确印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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