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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7-03
[ 发布日期 ] 2019-07-03

酉阳自治县关于公布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开展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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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酉阳自治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将酉阳自治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进行公布,并将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酉阳自治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7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11层会议室(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南路292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考证;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学位网学位查询打印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户口簿(仅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7、《酉阳自治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以上1至6项材料需提供A4纸复印件各一份并交验原件;第7项材料提交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执业资格证原件,但培养高校须在材料7上加盖鲜章(加盖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鲜章的,不予认可)。

  报考面向“四类特殊群体”招聘岗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7项资料外,还须根据本人分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属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需出具酉阳县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2、属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酉阳县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以及提供的书面证明;3、零就业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酉阳县就业部门确认并加盖鲜章的书面证明;4、本人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酉阳县残联部门确认并加盖鲜章的书面证明。

  特别提示:酉阳自治县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期内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报考的,须在第7项材料对应栏签字、盖章。

  现场资格审查要求:须本人按规定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如因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各招聘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面试人员一览表于2019年7月11日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公示栏公布(因酉阳教育网关闭,取消在酉阳教育网上的公布)。

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酉阳自治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公布表.xls

                                                             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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