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区县级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网上政府”运维考核 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4-03-01       
字号:

酉阳府办〔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系列部署,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网上政府”,发挥“网上政府”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酉阳自治县“网上政府”运维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三、考核方式

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一)月度评分

月度评分由基础分(100分)、扣分项、加分项、单项否决项组成。其中加分项,按照具体评分细则实施,不设总分。

不被单否:当月得分=基础分-扣分项+加分项;

被单否:当月得分=0分。

- 1 -

1.扣分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信息发布(70分)

栏目更新

  1. 动态要闻类栏目超过1周未更新的,扣4分;更新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4分。
  2. 以通知公告类名称命名的栏目,超过6个月未更新的,扣4分。
  3. 从栏目名称、已发布的历史数据、已发布信息内容看,明显有年、半年、季度、月、旬等信息发布规律的栏目,未按照更新频率进行更新的,每个栏目,扣4分。
  4.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职能、联系方式、预算/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报告等按年更新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或者未按统一要求及时更新的,每个栏目,扣4分。除开年度更新栏目以外,超过更新周期未更新的,每个栏目,扣4分。

30分

政策文件

随机抽查各单位已印发的正式公文:

1.未标注公开属性的,扣2分。

2.公开属性标注为“主动公开”,未在本单位“政策文件”栏目发布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

3.公开属性标注为“主动公开”,未在20个工作日内发布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

4.应主动公开的公文,却标注为“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每发现一条,扣4分。

5.政策文件类栏目超过3个月未更新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

6.在本单位“政策文件”栏目发布非本单位制发文件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7.以县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正式公文,起草单位未同步报送政策文件属性认定表的,扣2分;未同步报送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资料的,扣4分。

10分

信息发布(70分)

政策咨询问答库

  1. 本单位政策咨询问答库每季度更新2条及以上,每少一条扣2分。
  2. 政策咨询问答要链接政策原文,每发现一处未链接原文或者链接错误扣1分。

3.本单位政策问答信息已失效(依据文件已废止),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5分

重大项目

1.市级重点项目审批服务部门未及时更新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结果、征收土地信息信息的,每次扣5分。

2.市级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未及时更新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的,每次扣5分。

10分

内容质量

检查当月发布的信息(包括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1.存在一般性表述错误、错别字、敏感词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2.存在错链、无效链接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3.存在信息内容单薄,仅一句话、一张图等情况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4.存在信息内容不规范,如政策文件未发布文本内容、未提供下载链接、成文日期标注错误等情况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5.问题发现后,未在1个工作日内整改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15分

互动交流(20分)

联系方式

根据各单位网站“机构职能”中公开的单位联系电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电话:

1.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无人接听或未在半小时内回拨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单位联系电话无法回答本单位政策问答库内问题或其他简单咨询类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无法回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政务新媒体,互动留言超2个工作日未答复的,扣2分。

4分

意见征集

查看网站已发布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五年规划等:

1.未及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全县统一意见征集栏目发布意见征集材料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2.意见征集时间未达到法定时间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3.未在意见征集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发布意见征集情况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4.在公开征集意见时,未同步报送草案或征求意见稿解读材料的,每次,扣2分。

6分

网民留言

查看当月公开信箱、人民网留言、中国政府网留言、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全部网民留言:

1.咨询类留言未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其他类留言未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分

依申请公开办理

  1. 未能规范答复办理(包含:未能接收申请、未能按期答复申请等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每件扣3分。

2.县政府办公室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向有关单位发送的分办函,有关单位未能按要求办理的,每件扣3分。

3.因答复不规范或未按时答复,被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每件扣3分。

6分

工作保障(10分)

资料报送

1.未按时报送相关资料(以具体文件为准),每次扣6分。

2.首次报送资料不合格,每次扣3分。

6分

人员报备

未及时按照程序报备政务公开人员信息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

4分

2.加分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加分项

政策文件

以县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政策文件:

1.起草单位在同步报送政策解读文字和图片资料之外,还有动漫、音视频、政策解读新闻通稿、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媒体专访等其它解读形式的,每一种形式加2分;

2.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本级单位未单独行文的,对贯彻落实举措进行解读的,加1分。

每月加分不超6分。

办事服务

随机抽查3个本单位愉快办事指南服务事项:

主动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对办事指南进行解读的,每个办事的每一种形式加1分。每月加分不超4分。

传播应用

在县级网民满意度调查中,责任页面、栏目、信息内容在当月排名第一的,加1分。

通过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中心工作、方便社会公众的做法突出,并获得人民日报、重庆日报等市级、国家级权威媒体肯定性报道的,加5分。

依申请公开

办理

各单位每月规范答复办理个人、法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含县政府办公室分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每件加1分。

3.单项否决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单项否决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浏览等)。

5.因管理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二)各等级对应月度评分分值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及格

100分及以上

99-80

79-60

低于60分

(三)年度评分

“网上政府”运维工作年度评分采取百分制,由月度通报、日常抽查和综合评测组成,其中月度通报占70%,日常抽查占10%,综合评测占20%。年度评分方式如下:

1.月度通报。根据每月通报的各单位考评得分,换算为本项得分。

2.日常抽查。县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落实情况,根据抽查情况确定分值。

3.综合评测。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网站责任栏目和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年度得分=月度得分*0.7+日常抽查*0.1+综合评测*0.2

四、结果运用

(一)月度考核结果印发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全县通报,考核结果排名点对点发送给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印送县政府领导。

(二)日常量化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县政府分管领导交办事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在“酉州赛道、比拼赶超”中进行扣分。

(三)连续3个月排名靠后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印发县政府工作通报全县通报批评。连续6个月排名靠后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约谈相关负责人。

(四)年度考核结果印发政府工作通报全县通报,并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晾晒,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专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扣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