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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酉阳自治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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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酉阳自治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2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0年酉阳自治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1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酉阳自治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政务服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办事更便利、更高效,全面实施《“渝快办”工作规范》,加快推进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提升服务体验,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一)提升政务服务成效度。进一步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零材料提交”办理类事项(依申请办理的六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办理类公共服务事项,下同)达到100项以上;审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以上;不断提升“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比例。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覆盖率、评价对象覆盖率、服务渠道覆盖率和差评整改率、差评回访率“五个100%”目标。鼓励支持通过银行、邮政等网点提供代办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充分发挥“渝快办”平台功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互联网咨询和互联网预审的事项占比达到90%以上。配合建设“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咨询、投诉和反馈。落实“渝快办”平台接入证明事项建设要求,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积极推动高频证明事项在线申请。完成“渝快办”平台电子证照模板配置;拓展电子证照的应用场景,通过“电子亮证”方式,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全面推广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加快推动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政府内部管理和政务服务履职过程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经济信息委、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提升服务方式完备度。加大“渝快办”平台移动端的推广力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掌上办”的方式开展线上咨询、申请。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分领域综合窗口比例达到80%以上。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服务区,实行“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积极推行在商场、银行、车站等场所设置自助设备。强化政府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引导功能,增强服务友好性。〔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提升服务事项覆盖度。扩大乡镇(街道)直接面向群众、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服务事项,社保、医保、民政、农村建房审批等群众高频事项全部进驻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扩大并明确村(社区)便民代办事项范围。20206月底前,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发布县、乡镇(街道)两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公开“零跑腿”“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水电气讯等公共服务全部进驻“渝快办”平台,延伸政务服务深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深化事项办理情形颗粒化分解,细化受理条件、办理时限、办事流程、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要素,提高办事指南精准度,消除“其他材料”或“有关部门”等不确定性表述,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加快推进重点改革事项

(六)对标国际标准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围绕“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提升便利度”,认真落实全市系列改革举措,打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中介代理等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县级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进行多轮次、广覆盖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对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及时通过专题新闻发布会、政策咨询短信等方式,向市场主体和专业人士精准推送。推行重大项目“帮办制”,为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服务,实现项目快速落地。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检查。(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县、乡镇两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20208月底前,完成对已取消和承接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的调研评估。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登记注册、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取消、压减决定。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公证服务,规范服务收费,提升服务效率。全面梳理年检年审事项,贯彻落实无法律法规依据和可采取日常监管方式替代的年检年审事项的取消决定;加快推进联合年检和网上年审,持续精简年检年审材料。清理规范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广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通过采取随机选取、网上竞价等多种方式,实现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采购申请网上发布、采购邀请网上推送、报名竞价网上操作、竞争结果网上确认、服务质量网上评议、运行效能网上监察”,着力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精简同一部门强相关事项内审环节,根据项目类型精准定制项目审批流程图,确保申报事项和材料再精减20%以上;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系统使用率保持100%。持续优化审批管理体系,实现全县“一张蓝图”统筹生成项目,“一个窗口”接件、出件率达100%,“一张表单”落实率达100%。制定“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实施方案,完善审批流程,做好宣传培训。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改进督查考核问效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全面监测改革效能。鼓励创新“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多介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集成审批,实施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竣工验收。(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九)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持续提升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逐项制定符合改革要求的具体管理措施,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精简相关材料,提高审批效率,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因法律、行政法规变动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进一步优化调整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适时调整并统一公布。加快推进与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实时互联对接,实现跨审批层级、跨部门的涉企经营信息共享,及时准确获取需办理经营许可企业的相关信息,将其纳入对应管辖层级的监管范围。落实全市企业开办改革举措,全面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流程,实现“一次提交”、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全流程“一日办结”。〔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梳理适用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推行应用,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即时予以办理。动态更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治理专项行动,全县重错码率降低至0.01%以下。在家政、养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记录建档留痕专项行动,并将信用记录及时归集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推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三、推动政务服务创新

(十一)建设“智慧大厅”。进一步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具体工作,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政务服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基于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我县政务服务大厅现有的应用基础,建成一套以行政审批业务为核心,内容管理智能化为基础,涵盖大厅综合管理、排队叫号、统一评价、数据分析、效能监督等方面标准统一、大厅通用的信息管理平台,不断提升政务大厅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十二)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建立电子证照实际应用场景,申请人可通过电子亮证方式,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应用。推动电子证照向社会化应用领域延伸,各类专业机构、中介组织等提供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书,逐步纳入电子证照库并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三)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以企业和群众眼中完整的“一件事”整合多部门服务事项,集成一批主题套餐服务,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推动系统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一体化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2020年底前,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投资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四)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周到服务。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开设特殊群体专属空间,汇集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绿色通道”,建立延时、预约、上门等服务机制,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政务服务保障

(十五)健全工作体系。畅通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与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沟通渠道,各乡镇(街道)、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应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牵头,明确一个内设机构具体负责,逐项分解明确工作任务。优化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集成服务功能,所有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覆盖率达100%。推进“渝快办”平台向基层延伸,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网上平台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六)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渝快办”工作规范》,推进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规范管理,推进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规范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标准化管理。清理、修订不适应政务服务工作实践、滞后于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改革创新提供制度支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七)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渝快办”推广运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全市政务服务效能指数第三方评估结果,总结全县政务服务典型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和岗前培训机制,开设“审批业务公开课”,组织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窗口人员和重点企业、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等分类开展政策培训、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八)强化运行监管。落实“日扫描、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机制,优化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标新任务、新目标,持续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开展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委,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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