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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25-00022
[ 发文字号 ] 酉阳府办发〔2025〕24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发布日期 ] 2025-09-2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字号:

酉阳府办发〔2025〕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8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提升农村饮水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提升我县农村饮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饮水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总书记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工作指引和关于农村供水保障的重要论述,按照城乡融合、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的原则,深入推进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不断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补齐农村供水薄弱环节、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2027年,有效解决特殊干旱年份整村连片缺水问题,基本解决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村地区饮水问题,大幅提升农村饮水质量,惠及农村居民39.9万人。特殊干旱年份因旱缺水人口控制在2‰以内,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达64%,规模化水厂覆盖率达60%,自来水普及率达88%规模化及千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企业化、专业化管理,标准化管理率达到100%

、重点任务

按照能大则大、能延则延、能连则连、建大减小的原则,打破村镇行政界限,因地制宜开展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与改造,补齐补强农村供水保障薄弱环节,逐步缩小城乡供水差距,城镇及其周边区域、农村人口聚居区基本实现规模化、规范化集中供水。

(一)水源提升行动。结合水网建设规划,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优化城乡供水水源布局,着力解决水源调蓄调配能力不足、易旱区域时节性缺水等问题。对水源水量保证率不高或水质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区域,采取优质水源置换、新建蓄引提调)水工程、水源连通等措施,多源互济提升区域水资源配置和联合调度能力,逐渐减少水量水质稳定性较差的小微水源。2025-2027年,实施水源提升工程3处。

(二)水厂提升行动。具备联网条件的人口聚居区,坚持以大带小、以大并小,重点实施规模化和城乡联网供水工程;不具备规模化供水及联网条件的偏远山区,推进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有效解决农村供水水厂布局不科学、制水能力不足、工艺落后等问题。2025-2027年,实施水厂提升工程5处。

(三)管网提升行动。按照能延则延、能联则联、节水增效的原则,合理布设供水管网及调压站、调节池等附属设施,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着力解决管网输配水能力不足、老化破损等问题。加快城镇及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强化相邻水源之间、水厂之间的管网连通。根据村镇供区用水负荷变化及供区范围拓展等情况及时改造或延伸供水管网,提升管网输配水能力。更新改造早期建设且陈旧、劣质管材管网,减少管网漏损。2025-2027年,建设管道长度2095.76公里。

(四)水质提升行动。按照“重保护、强监测、保安全”的原则,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水源水质不稳定、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选址论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监督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划定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纳入基层自治管理范围。配套完善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卫生管理,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供水管网等材料和设备必须具备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健全水质监测结果共享和供水水质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生态环境和疾控部门依法开展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督检测,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质巡检、抽检,县域统管主体单位全面落实规模化水厂水质自检,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2025-2027年,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处,配套完善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12套。

(五)数字提升行动。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原则,基于数字重庆1361整体架构,在数字水利应用场景中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数字化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态势感知能力不足、监管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基于IRS数据系统横向打通生态环境、应急、气象、疾控等相关部门数据通道,通过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应用,基本实现农村饮水问题处置数字化多跨协同。2025-2027年,配置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备19处,规模化水厂全面实现在线监测。

(六)管理提升行动。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重的原则和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县域统管,建立以县属国有企业为县域统管主体的农村饮水管理体制,实行县域或片区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其中农村规模化水厂及千人以上供水工程,依托供水企业全面推行企业化、专业化、标准化管理;偏远山区小散工程因地制宜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督导+县属国有企业指导+村集体具体管理统管模式。2025-2027年,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119处,规模化水厂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以上水厂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七)应急提升行动。按照防风险、强应急、守底线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处置机制,提升农村饮水风险事件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着力解决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不足、处置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加快规模化及千人供水工程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逐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平急两用应急保障体系,完善高海拔地区供水管道防冻措施,提升冬季供水稳定性。被较大规模供水工程覆盖的老旧供水设施,根据应急供水保障需求,做好维修养护,发挥其应急供水功能。健全农村饮水风险防控与处置预案体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域统管主体、规模化水厂分别制定农村饮水应急预案。健全干旱缺水、水质污染等风险防控、处置全链条工作体系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2025-2027年,实施农村饮水应急能力提升工程14个。

、政策措施

(一)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坚持民生导向充分征求并尊重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聚焦农村饮水薄弱环节,统一规划、建设、运营农村供水工程。建立专项行动建设项目清单,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分年度有序实施。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鼓励农村饮水县域统管主体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任务,一体化推进农村饮水投、建、管、服。强化集中式水源地选址部门联合审查和农村供水工程项目部门网上并联审批制度。

(二)建立县域统管机制。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农村饮水县域统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县域统管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的职责。县华渝产业集团承担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工程运行管护制度,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实行从水源到用户专业化、标准化运行管护。

(三)加强供水价格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价格。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水价由政府定价,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由政府指导定价或者由供用水双方协商定价。对于农村供水规模利用率较低的工程,在充分征求农村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可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强化水费计收,促进工程可持续运营。

(四)优化资金补贴机制。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重点用于老旧供水工程等维修养护。对因供水扬程高、管网长等客观原因造成农村供水水价高于城市供水水价且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集中供水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建立补贴机制。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贴、水价补贴、水质监测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集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部分,同等享受农村饮水保障优惠政策。

(五)完善企业考核机制。建立资产运营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跨部门协作考核机制,兼顾企业运营经济效益指标及饮水安全社会效益指标,突出国有供水企业保障农村居民饮水的社会责任和市场服务职能。鼓励国有企业主动介入和拓展农村饮水市场,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

、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县级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国资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华渝产业集团等为成员单位,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实施考核评价。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落实工作责任专项行动实施责任主体为县华渝产业集团华渝产业集团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实际,细化行动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县水利局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资源要素保障和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地落实,强力推进专项行动牵头建立健全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机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工作评价强化要素保障和监督检查,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实施。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村饮水项目建设,做好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工作。县财政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统筹县级及以上财政奖补资金,做好债券发行工作。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将专项规划和重要项目统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障农村饮水项目用地需求。县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划选址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监管。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做好城市水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县水利局负责做好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专项行动农村饮水项目纳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县国资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承担农村饮水事务的县属国有企业考核政策,激励国有企业主动承接农村饮水事务。

)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承担专项行动资金的支出责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引导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投入专项行动。鼓励项目法人通过银行融资、股份制合作等市场化方式,多渠道筹集农村饮水项目建设资金。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严防发生弄虚作假、侵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附件:1.主要目标指标表

2.主要任务清单

3.分年任务表

4.名词解释


附件1

主要目标指标表

序号

单位

2025

2026

2027

1

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

%

46

58

64

2

农村规模化水厂覆盖率

%

36

52

60

3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85

86.5

88

4

规模化水厂在线监测率

%

100

100

100

5

县域统管率

%

41

85

100

6

规模化水厂及千人供水工程应急备用水源配备率

%

60

63

65

附件2

主要任务清单

序号

建设水源工程数量

(处)

建设水厂工程数量

(处)

建设管网长度

(公里)

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数量

(处)

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数量

(套)

配置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备数量

(处)

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数量

(处)

实施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数量

(处)

1

酉阳县

7

5

2095.76

3

12

19

119

14

附件3

分年度任务表

序号

行动名称

分年任务

2025

2026

2027

1

水源提升
行动

完成水源工程1处。

完成水源工程3处。

完成水源工程3处。

2

水厂提升
行动

新建水厂1处。

新建水厂4处。

/

3

管网提升
行动

新建管道874.075公里、加压站22处、调节池14处、取水井1处。

新建管道851.7公里、加压泵站24处、调节池5处、高位水池2处。

新建管道369.976公里、加压泵站16处、调节池8处。

4

水质提升
行动

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处,配套完善水厂净化设施2套、消毒设备2套、水质化验室配套项目1个。

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处,配套完善水厂净化设施4套、消毒设备4套、水质化验室配套项目4个。

/

5

数字能力
提升行动

完成5处规模化水厂配置在线监测设备。

完成4处规模化水厂配置在线监测设备。

完成10处规模化水厂配置在线监测设备。

6

管理能力
提升行动

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9处。

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3处。

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107处。

7

应急能力
提升行动

实施水厂连通工程7处。

实施水厂连通工程4处。

实施水厂连通工程3处。


附件4

名词解释

1.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城乡供水资源整合,对城市和农村供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本方案结合酉阳县实际,酉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包含城市水厂、农村规模化水厂、规范化小型 供水工程。

2.集中供水工程:从水源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后,通过配水管网输送到用户或集中供水点,且设计供水规模大于等于10m3/d或设计供水人口大于等于100人的供水工程,包含规模化水厂、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3.规模化水厂:设计供水规模大于等于1000m3/d或者设计供水人口大于等于1万人的集中供水工程。

4.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包括千人供水工程、百人供水工程。千人供水工程指设计供水规模大于100m3/d且小于1000m3/d或者设计供水人口超过1000人且小于1万人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百人供水工程指设计供水规模大于10m3/d且小于100m3/d或设计供水人口超过100人且小于1000人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5.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符合《小型农村供水规范化提升技术规程》要求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6.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以保证供水安全和可靠,提升供水水量和水质保障程度为目标,对现有农村小型供水工程进行工艺改进、构筑物改扩建、主要单元更新和管理能力提升的活动。

7.小散工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设计供水规模小于10m3/d且设计供水人口小于100人的分散供水工程。

8.县域统管:以县域为单元,由专业化供水机构实施县域或片区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

9.重点水源工程:小(2)型及以上水库和年引提(调)水能力10万立方米以上的引提(调)水工程。

10.特殊干旱年份:由于降水量显著低于正常水平(本方案主要参考近20年的农村地区降水量),导致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年份。

11.易旱区域:经常发生旱灾的区域(本方案以我县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旱情的2022年、打破自1961年以来特重高温天气持续时间最长纪录2024年发生农村饮水干旱缺水涉及的镇、村为基础,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易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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