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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4-00279
[ 发文字号 ] 酉阳府办发〔2024〕30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任务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字号:

酉阳府办发〔2024〕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任务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自治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任务

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酉阳自治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酉阳府办〔2021〕9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县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超2000人大校额全面消除,小学、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城乡办学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教育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具体目标

1.全县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4.5平方米、5.8平方米,学校达标比例100%。

2.全县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7.5平方米、10.2平方米,学校达标比例100%。

3.全县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不小于90平方米,学校达标比例100%。

4.化解民族小学、实验小学、桃花源小学、酉州小学、实验中学、酉州中学、渤海中学等超2000人大校额。

5.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6.民办学校7项资源配置项项达标、校校达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间数、面积达到国家标准,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100%。

二、重点行动

(一)办学条件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委。

配合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重点任务:推进义务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工程建设。2025年,启动酉州中学新城校区、民族小学新城校区、实验小学新城校区建设,完成渤海小学扩容工程,竣工投用南龙小学校、五福中心校、桃花源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2026年,完成酉州中学新城校区建设工程和酉阳三中、酉四中运动场建设项目,竣工投用民族小学新城校区、实验小学新城校区建设工程、板溪中心校综合楼建设项目;2027年在新城启动建设一所小学和一所初级中学。

工作措施:

1.指导学校统筹校舍布局,合理调整教室用房、功能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提高学校室内外空间的利用率、使用率,核定学校最大容量。

2.县城和龙潭片区办学规模较大学校,采取改造(改建)校园内部的地下、楼顶、露台等区域设立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等专用运动场地和租赁校外周边体育场馆等方式补充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改造小规模学校艺术专用教室,逐年实现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间数和面积达到国家标准。

3.调配使用实验中学、酉州中学、渤海中学、民族小学、实验小学大校额化解后富余校舍、师资、设备,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二)大校额化解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委。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

重点任务:逐年化解大校额,杜绝产生新的大校额学校。

工作措施:

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原则,规范择校行为,严格学籍管理,引导生源有序流动,防止生源“扎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从2025年秋季开学起,全县小学一年级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进城务工子女到桃花源街道中心校和钟多街道中心校就读小学、到实验中学就读初中。

2.根据人口分布新趋势、新特点,对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做好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加快推进桃花源新城小学初中建设,逐步分流县城大校额学校学生。

3.为农村学校配齐配足电脑、多媒体、图书、各种实验室和功能室等设备设施,积极推动教师交流轮岗,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三)减负提质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委。

重点任务:强化校园文化建设,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学业水平。

工作措施: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细落实《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十条措施》。全面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办法,推进课堂教学常规管理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业水平,缩小学科学业水平校际差异率。

    2.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作用。加强学校课程文化管理,开齐开足课程课时,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加强中小学德育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制度文化作用,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完善校园墙体、班级文化等建设,打造育人环境,营造育人氛围,彰显育人功能。

    3.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优化调整集团化办学组织架构、工作内容、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按照紧密型、“名校+”型、衔接型、合作型模式组建教育集团,强化集团化运行人事、资金、政策保障,推动资源均衡配置、共建共享、深度融合。

    4.规范课后延时服务。制定“一县一策”、“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学校场地、设施、师资等资源,统筹协调校内外专业力量,积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逐步构建涵盖学业巩固、学科拓展、综合实践、素质提升等内容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形成县域课后服务特色,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5.强化学校治理。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办法,坚持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双减”、“五项管理”,构建内外联动的系统化减负体系,坚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扎实推进以“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四)民办学校达标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委。

配合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完成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资源配置等不达标问题整改任务;加强师资建设,推动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等指标达到国家规定。

工作措施:

  1. 摸清民办学校校舍、场地底数,督促2所民办小学、12所民办初中加大投入,实施校舍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工程,增加生均校舍场地资源量,确保2026年底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
  2. 建好用好功能教室,分年度完成设备器材配备,确保2027年秋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2.3间、2.4间。
  3. 实施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确保2026年8月前专任教师取得规定学历(小学专科、初中本科)。2025年起,新聘用教师必须达到小学专科及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条件。
  4. 公民办学校同步培养、选拔骨干教师。民办学校把教师继续教育情况接入继续教育学分系统,保障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
  5. 严格教师准入资格,小学教师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原有教师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必须在2026年8月前取得,2025年起,新聘用的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教委牵头,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县教委要分项建立行动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逐校逐项进行整改提升,确保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教委要对照评估指标,找准短板弱项,明确目标任务,定期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指标评估监测,分析义务教育校际均衡差异,不断优化创建工作举措。县委编办、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人力社保局要在规划、土地、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各乡镇(街道)、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优质均衡自查摸底,制定缺口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优质均衡标准及自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可行的方案并推进落实。

(三)强化督导推动。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反馈和限期整改制度。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人按照优质均衡要求逐校、逐项进行评估,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各学校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县委、县政府将对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酉阳自治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任务三年行动工作清单



附件酉阳自治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任务三年行动工作清单

重点任务

工作内容

年度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

配合

部门

需部门完成事项说明

现状(2024秋)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办学条件提升行动

推进义务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工程建设

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达标学校比例82.9%、体育运动场馆达标学校比例76.0%

目标: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达标学校比例90%、体育运动场馆达标学校比例82%

举措:一是启动酉州中学新城校区、民族小学新城校区、实验小学新城校区建设。二是完成渤海小学扩容工程,竣工投用南龙小学校、五福中心校、桃花源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三是控制学校招生规模,规范招生秩序,提高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生均占有量。

目标: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达标学校比例95%、体育运动场馆达标学校比例90%

举措:一是完成酉州中学新城校区建设工程和酉阳三中、酉四中运动场建设项目,竣工投用民族小学新城校区、实验小学新城校区建设工程、板溪中心校综合楼建设项目。二是控制学校招生规模,规范招生秩序,提高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生均占有量。

目标: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比例100%

举措:一是在新城启动建设一所小学和一所初级中学。二是控制学校招生规模,规范招生秩序,提高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生均占有量。

县教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办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施工许可证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保障项目资金。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办理工程用地、选址、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县发展改革委:办理工程立项、可研、概算审批等;指导学校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大校额化解行动

推进县城和龙潭镇新建学校工程,化解“四小三初”大校额

酉州小学3690人、民族小学5829人、实验小学2997人、桃花源小学2512人、酉州初级中学4920人、实验中学4296人、

渤海初级中学4428人

目标:着力化解桃花源小学大校额

举措:控制招生计划、新建学校增加学位,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集团化办学。

目标:着力化解渤海中学、实验小学、酉州小学大校额

举措:控制招生计划、新建学校增加学位,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集团化办学。

目标:着力化解实验中学、酉州中学、民族小学大校额

举措:控制招生计划、新建学校增加学位,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集团化办学。

县教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筹措年度任务所需资金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统筹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

县发展改革委:工程立项等

县委编办: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等

县人力社保局:开展教职工调配、落实教师待遇等

减负提质行动

落实五育并举

目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申报县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举措:1抓好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2.推进校园文化建设。3.深化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辐射范围,提升乡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4.规范课后延时服务。5.强化学校治理。

县教委

县委宣传部

县委宣传部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民办学校达标行动

加强校舍场地、师资、仪器设备设施等硬件建设

达标学校比例0%

目标:2025年8月达标学校比例50%;2026年8月

达标学校比例80%;2027年8月达标学校比例100%

举措:实施校舍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工程,增加生均校舍场地资源量;实施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严格教师准入资格;建好用好功能教室。

县教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督促民办学校取得用地权属。

县住房城乡建委:做好民办学校校舍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监督民办学校规范用人,指导民办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核定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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