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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19-00781
[ 发文字号 ] 酉阳府发〔2019〕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公文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8-22
[ 发布日期 ] 2019-08-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烤烟收购工作的通告

字号:

酉阳府发〔2019〕4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9年烤烟收购工作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维护良好的烟叶收购秩序,巩固全县烤烟基地建设成果,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市2019年烤烟收购工作要求,现就2019年烤烟收购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坚持烟草专卖制度。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国家和烟农利益。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酉阳分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和价格,组织统一收购全县烟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购烟叶。

二、严格合同计划收购。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烤烟种植计划和“采烤分收”一体化流程,凭烟叶种植合同、预约轮次到指定收购站(点)交售;收购站(点)不得收购超合同、无合同、超计划、无计划烟叶,以及青、杂、低等级、水分超限等无使用价值的烟叶。

三、统一国家收购标准。严格实行挂样收购、依质定级,统一验级眼光,公平收购;严禁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和加价收购;严禁收购水分超限烟叶,损害国家和烟农利益;严格规范信息化收购、电子结算的运行模式,提高烟叶收购管理水平。

四、加强烟叶收购执法。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烟叶“二道贩子”和交售“霸王烟”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辖区外交售烟叶,严禁烟叶非法流通,严肃查处烟叶收购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五、强化种烟乡镇(街道)职责。各种烟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烤烟生产后期田间管理,指导烟农做好烟叶烘烤、分级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收购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烟叶收购工作平稳有序。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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