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函
黄国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龚滩古镇内(董家院子、三抚庙等)市级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提案》(第150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化对龚滩古建筑群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龚滩古镇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其保存完好的明清古建筑群和独特的土家吊脚楼,是乌江流域千年商贸史与民族交融史的实物见证。董家院子、三抚庙、西秦会馆、董家祠堂、川主庙、冉家院子、半边仓、杨家行、武庙正殿、周家院子、永定成规碑等11处文物点,作为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合称“龚滩古建筑群”),承载着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传承地方文脉、彰显古镇风貌的核心载体。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针对您指出的因年代久远、自然侵蚀等带来的安全隐患以及日常维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县已将龚滩古建筑群系统性保护修缮列为龚滩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中之重,力求在系统性保护与活化利用上实现突破。
二、逐项落实,扎实推进文物保护修缮与管理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三点具体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并持续深化推进:
(一)关于全面检测评估与科学编制修缮方案
一是深入开展文物资源普查与建档。我委已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古镇内所有文保单位开展全面复查,逐处记录保存现状、病害类型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文物档案信息。在此基础上,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包括董家院子、三抚庙在内的文物本体现状进行系统性“健康”评估,涵盖木构件糟朽、屋面渗漏、墙体风化及彩绘剥落等关键指标的检测,严格落实“一建筑一档案”要求。二是科学编制保护修缮方案。依据《重庆市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针对检测评估发现的病害问题,逐处编制专项修缮保护方案,明确修缮技术路线、材料要求和施工标准。对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技术方案须经县文物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严格执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施工,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管,确保修缮工程“修旧如旧”,不改变文物原状。
(二)关于设立专项资金与拓宽经费渠道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近年来,我县已实施赵世炎故居、万寿宫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投入资金600余万元,实施龙潭古镇历史民居保护修缮项目,投入资金1210万元,特别是2020年,龚滩古镇已成功纳入重庆市“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储备库,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古镇保护利用。我委将继续积极对接国家和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专项资金等渠道,将龚滩古建筑群修缮项目纳入重点申报储备,争取更多上级补助资金落地。二是统筹县级财政保障。县财政局已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按照“抢救性保护优先、重点修缮有序”的原则,统筹安排县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董家院子、三抚庙等存在险情的文物优先安排抢救性修缮经费,确保文物安全。同时,按照《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申报市级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争取上级支持。此外,积极探索“村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投一点”的多元投入模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活力。
(三)关于建立健全长效维护与日常管护机制
一是落实直接责任与巡查制度。龚滩镇政府已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每一处市级文物的直接管理使用单位或责任人,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组建“执法队+消防队+网格员+村组干部”队伍,开展每日安全巡查,建立文物安全巡查台账,并将文物安全纳入“141”基层智治平台,对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二是强化常态化“体检”与分级养护。建立了文物建筑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制定年度文物建筑检查计划,定期对文物本体结构安全、消防设施、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排查,形成“检测—评估—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机制,区分保养维护、抢险加固、修缮工程等不同类型实施分级管理。同时,严格执行《龚滩古镇房屋排危新建执行标准》,对新老集镇风貌进行统一管控,加强文物消防工作,完善消防设施配置,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宣传与全民共保。依托龚滩老街获评市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契机,结合西秦会馆非遗传承所等平台,通过村规民约、“积分制”等方式,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住民和游客的文物保护意识与责任感,引导群众参与文物日常看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以创建龚滩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契机,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与文旅融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速推进文物修缮项目实施。重点解决董家院子、三抚庙等市级文物的结构安全隐患和环境整治问题,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与历史风貌完整呈现。二是深入挖掘文物文化价值。系统梳理文物背后的土司文化、盐运文化、非遗文化,鼓励在文物保护区域内开展非遗演艺、特色民宿等适度活化利用业态,让文物“活”起来,实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三是深化多规合一与部门协作。持续加强与规划、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文物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有效衔接,真正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龚滩古建筑群是乌江流域历史文化的珍贵遗存,保护好这些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委将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职责,会同龚滩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修缮与常态化管理工作,为龚滩古镇文化遗产可持续保护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提供坚实保障。
此复函已经冉四化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联系人:冉勇;联系电话:1818239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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