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教委函〔2024〕204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广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操场重新还给孩子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提案 》(第113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学校应当将在校内开展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和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八条: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我委将在今年秋期开学前师德师风集中学习阶段,把你指出的问题和建议作为问题通报,让学校自查自纠。特别强调学校领导干部要学法、懂法,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午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把操场和活动场地多留给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另外教委办公室电话(023-75552440)随时可以接受群众对我委及学校工作的监督,欢迎对酉阳教育建言献策。
此答复函已经滕革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白建国 联系电话:755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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