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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4-00194
[ 发文字号 ] 酉阳教委函〔2024〕204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19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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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教委函〔202420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广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操场重新还给孩子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提案》(第113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学校应当将在校内开展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和20219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八条: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我委将在今年秋期开学前师德师风集中学习阶段,把你指出的问题和建议作为问题通报,让学校自查自纠。特别强调学校领导干部要学法、懂法,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午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把操场和活动场地多留给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另外教委办公室电话(023-75552440)随时可以接受群众对我委及学校工作的监督,欢迎对酉阳教育建言献策。

此答复函已经滕革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829

联系人:白建国联系电话:755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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