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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4-00191
[ 发文字号 ] 酉阳教委函〔2024〕201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19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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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教委函〔202420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函

胡斌委员、田景友委员、黄海燕委员、冉雪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建议》《关于我县集团化办学的思考和建议》《关于进一步有效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建议》《关于优化酉阳县集团化办学的提案》(第110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由县教委牵头起草了《酉阳自治县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县教委退休老领导、教育界别政协委员、县教委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学校负责人分别召开了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相关研讨会、意见征求座谈会,目前该方案已于2024816日召开的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二是在方案中明确“成立集团化办学工作协调机制,县教委统筹协调指导,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督促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将实施集团化办学优先纳入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创新工作,确保集团化办学深入实施”的组织保障;三是按照“因地制宜、以质为本、分类指导、量质并举”的发展思路拟组建紧密型型教育集团、“名校+”型教育集团、衔接型教育集团和合作型教育联盟4种类型集团,其中“名校+”型教育集团以县内名校为集团总校,建立学区负责制,采取“1+N”方式组建,衔接型教育集团由上下学段总校组成,着力做好学科教学的引领、衔接,实现中小学幼儿园一体化发展;四是夯实集团学校共建共享,推动集团学校间管理共融、资源共享、文化共生、课程共建、研训共体、师资互派、教学互通、考核互认、衔接无缝;五是拟建立集团总校选派到乡镇和乡镇顶岗到集团总校的干部教师,均可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机制,及时办理教师入职、调动、分流相应手续,支持集团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紧缺学科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集团学校师资结构;六是县教委将围绕集团学校管理、师资建设、教育教学、工作成效等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和考核评估细则,加强对集团实施状况的定期监测和年终考核评估,促进集团总校和成员学校的整体发展。将紧密型成员学校的办学情况纳入集团总校整体考核,对“名校+”型学区负责校和学区成员学校的年度目标及教学质量实行单独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集团总校捆绑运用。衔接型成员校实行单独考核认定,双向考核集团总校。

此答复函已经滕革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829

联系人:敖寿平联系电话:023-7555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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