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文旅函〔2024〕51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
答复函
田小民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黑水镇大涵村游客集散中心的建议》收悉。您提出在大涵村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并设置交通接驳点,方便游客往来景区,打造地区黄金旅游线路的建议很好,感谢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大涵共富乡村建设成效明显,是全县24个重点乡村旅游示范之一。
大涵村位于酉阳北大门,在桃花源和濯水古镇2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中点,是菖蒲大草原主要入口之一,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在黑水镇政府大力推动下,通过“共富乡村”试点建设,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完成了“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整治目标,走出了“共建共富新生态、共兴共富新产业、共塑共富新文化、共育共富新主体、共创共富新生活”的发展新路径,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发展。
二、进一步论证在大涵建设游客集散中心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在“十五五”规划中予以明确
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中提出构建“一区四心多点”旅游集散体系,明确推进桃花源游客集散中心建成集旅游接待、形象展示、会议展览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游客服务区,以龚滩古镇、龙潭古镇、菖蒲盖和南腰界红色景点旅游景区为二级接待中心。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菖蒲盖旅游度假区建设督促指导,在推进菖蒲盖旅游区建设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大涵建设游客集散中心进行论证,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纳入“十五五”旅游规划予以推进。
再次感谢对我县文化旅游发展的高度关注,今后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赵红伟 电话:19923086117
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