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组织机构。结合机构改革,我县成立了“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担任主任,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组建成立“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成立执法协调、立法协调、司法协调、守法普法、社会治理、法治队伍6个专项小组,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指导。
2.强化领导履职尽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对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县政府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县府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3.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提出针对性措施,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县府各部门也对应将任务进行逐级分解,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4.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回头看”。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部署安排,认真对照《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逐一进行自查核实,深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等组成的评议组现场测评,以评促改、以评促进,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积极参与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5.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形成长效机制。2020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共开展集体学法7次,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等15部法律法规,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优质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营商环境。成立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形成“1+20”的组织架构体系(即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20个专项小组),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明确到全县各级各部门,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及考核相关工作,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完成《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酉阳部分)》坚持“非禁即可、非限即准”原则,畅通民间资本参与建设渠道,释放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4件政策文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减承诺时限、减跑动次数、提升即办件、提高全程网办率等“四减”工作,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缩减78%,平均跑动次数缩减到0.27次,即办件比例提升到28.8%,全程网办事项占比为73.13%。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从135项压减至100项。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设置综合窗口和印章免费等措施,实现企业开办零门槛、零成本、全流程一日办结。
3.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新建县政务服务中心,36个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入驻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除部分因涉及特殊群体、公民隐私和受场地限制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4%。积极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一窗综办”“跨区县通办”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截至目前领取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6项,全县共有821项事项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梳理发布第一批“零材料”事项330项、2020年版“零跑腿”“最多跑一次”事项1599项、第一批容缺受理事项75项。
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完成《酉阳自治县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并同步启动信息归集,做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透明,进一步提升政务诚信。积极搭建纳税信用服务平台,强化服务正向激励,开展2020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全县已有48家民营企业获得银行信用贷款2.18亿元,有效缓解部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全年共发布失信人名单528人、限制消费195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已经形成。
5.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目前已上报市联合征信牵头单位各类数据共计8839条。对全县63669户市场主体登记、动产抵押、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适时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向社会共享,公示率达到100%。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三)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规定,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建立县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动态登记目录表,备注合法性审查文号、集体审议通过形式、规范性文件编号等,实现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
2.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发布实施,全年共审查6件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法律审查意见18条。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县政府制定出台的4件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3.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情况及时修改和废止,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全年共开展4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县卫生健康、交通、营商环境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累计废止10件、修改1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1.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认真贯彻《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提高重大决策质量。坚持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报告制度,全年共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5项。进一步推动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目前全县共有71个行政企事业单位聘任了法律顾问。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除依法不公开的事项外,坚持重大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向社会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县殡仪馆选址、全县“四好农村路”规划建设等重大决策事项共征求意见1012次,吸收采纳意见建议312条,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依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9次。组建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在制定重大决策前开展法律风险评估,有效提高重大决策质量,全年共提供法律建议219次、审核重大合同124份。
(五)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14个县级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明确厘清法律法规授权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的协调配合机制。全县39个乡镇(街道)均挂牌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制度机制,全面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和有效协同。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实施柔性执法,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和首次影响较小的违法行为主要采取教育为主的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方面执法监管力度,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经营单位368户,下达监督意见书156份,实施行政处罚17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全年共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2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45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注销行政执法资格884名,清理后全县共有69个行政执法主体和1006名行政执法人员。公开征集行政执法优秀典型案例供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学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执法实践中的示范指导作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对10个执法单位20件行政处罚案卷开展集中交叉评审,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后续问题整改落实,发挥执法案卷评查对执法工作的指导性和规范性作用。
(六)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集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共调处相关矛盾纠纷92件。针对复工复产中多发的合同违约、债权债务、物业租赁等纠纷,做好援企稳岗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共办理相关援助案件42件,组织律师提供172次法律咨询。
2.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建立健全“诉调、警调、访调、复调”对接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有机衔接。成立县重大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和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医疗纠纷调委会等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9个乡镇(街道)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和多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三级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大调解组织体系。坚持靶向施策、分类化解,针对不同类型矛盾纠纷组建专班攻坚,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4048件,调解成功4034件,协议金额达13676.36万元,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99.7%。
3.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构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项法律服务职能,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及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5件,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03件,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53.88万元,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1000余人次。
4.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酉阳自治县普法责任清单》,对全县49个普法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开展“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工作,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为启动和实施“八五”普法奠定基础。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法治宣传,“酉阳法治”微信公众号推送疫情防控知识8期20篇,张贴1万份疫情防控法律提示书,进村入户宣传212万人次,为全县疫情防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5.创新社会治理。制定《酉阳自治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举措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有力有效推动工作落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平安建设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健全完善村(社区)承担工作事务目录,共确定5类86项村(社区)事务。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推选命名和动态管理,全年共申报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完善应急“四大体系”,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11家次,下达整改指令书711份,调查生产安全事故13起,实施行政处罚45家次,罚款193.99万元,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6.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定行政复议规范化示范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6件,目前已办结39件,撤销或者确认违法20件,纠错率为51.28%。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60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3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5%。
二、“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思路
“十四五”期间,我县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酉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顺利实现我县“十四五”规划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酉阳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做好“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布局。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全渝通办”“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推进清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机制,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质量。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个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厚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更好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发展信心。
(五)强化工作保障。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标准,改进考核方式,突出考评指挥棒作用,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