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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公文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2-28
[ 发布日期 ] 2019-03-28

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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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工作机制,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予以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多次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提案办理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和推进。县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涉法事务进行研究,依法做出决策,为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酉阳自治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解》(酉阳府办〔2018〕44号),安排部署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分工,指导和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开展集体学法5次,学习《市政府工作规则》《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领导带头参加6件案件的庭审活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为全县各级部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今年初,组织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年中开展专项督查,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年底开展考核评价,用好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指标棒”作用。

二、严格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严格执行《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质量,避免决策失误。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如县城公交智能IC卡系统、县城殡仪馆迁建、廉租住房分配、回收高速公路废弃地合同等重大民生事项,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参加了听证,保障了程序公正和决策公开。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时,坚持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就有关决策和议题合法性等发表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18年,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以县政府为合作一方的重大合同(包括招商引资合同)73份,处理涉法事务53件,办理反馈市县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27件。

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整合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资源,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涉法事务的深度与广度。目前,全县25个乡镇(街道)和113个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调整充实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涉法涉诉事务处理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2018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完成交办的土地承包案件讨论、环保督察九鑫水泥公司治理等涉法涉诉事务135件,为科学依法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质量

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制定《酉阳自治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公布与实施、备案与监督、清理和修改等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对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委托立法机制,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积极发挥桃花源街道桃花源社区作为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拓展公民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2018年,立法联系点共参与8件地方性条例、规范性文件的讨论论证。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发布、备案等程序规定,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18年,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文件草案25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5条。

三是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18年县政府共出台11件规范性文件,均已全部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做到了有件必报、有错必纠。同时,县政府法制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部门乡镇规范性文件项目库”,对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现入库的乡镇(街道)、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

四是全面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工作机制,按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对2018年9月30日前制定出台的88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全部向社会公开。经清理,共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重新计算有效期6件,继续有效65件。同时,开展涉及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报送清理结果。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自行设置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15项证明事项并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对全县非许可类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应取消了5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清理并按规定分类处理4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县、乡镇(街道)两级行政许可及便民服务清单,保留县级行政许可及便民服务事项大项335项,子项537项,乡镇(街道)行政许可及便民服务事项2项。按照“智慧大厅”标准建设新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竣工投用后整体可入驻300人左右,窗口180个,后台办公室120个。印发《酉阳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酉阳府发〔2018〕33号),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

二是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三级四同”要求对全县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经县政府法制办和市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梳理形成了县、乡镇(街道)两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四办”清单要求向社会公开,并同步上线运行。经清理,我县的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共404项、乡镇(街道)通用公共服务事项共81项,村(社区)可以办理或代办事项共8项。

三是开展行政权力清单集中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县府各部门对2016年版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集中动态调整,确保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准确。经清理,36个县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共保留4888项行政权力,街道办事处共保留133项行政权力事项,乡镇人民政府共保留142项行政权力事项。

四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由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府法制办、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等5个单位为召集人、副召集人,24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席会议,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完善内部审查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对2017年1月以前出台104件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后废止1件。同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2018年共审查10件规范性文件草案。

五是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完成重点生态功能区酉阳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长江经济带(酉阳部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非禁即可、非限即准”原则,畅通民间资本参与建设渠道。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时,严格执行《重庆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酉阳部分)提出的管控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实施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建设项目。

六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酉阳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梳理、填写、完善各部门和单位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完成《酉阳自治县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7年版)》,成为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与共享工作的重要依据,如县工商局到目前已上报市联合征信牵头单位各类数据共计4995条。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两个平台建设现已进入招标挂网阶段,预计2019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平台系统建设和信用信息目录的更新编制,同步启动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与市级平台的接入共享。

七是创新社会治理。印发《关于健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实绩档案制度的通知》,把实绩档案作为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依托“重庆市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县风险信息系统数据库,目前全县共录入系统风险信息2738条,每条风险已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八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酉阳自治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成立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顺利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目前,我县已选定1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现正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五、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完成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成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加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进一步理顺我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适时推进。积极探索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完成对全县39个乡镇(街道)现有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功能定位、发展特色等的前期调研工作,目前,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报市委编办初审,正在按程序提请县委审定和市委编办备案。

二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开展抽查结果集中公示的通知》(酉阳府办〔2018〕106号),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开展培训,推动28个县级部门按要求在信用中国(重庆)门户网站上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截至2018年12月底,共公示抽查信息248条。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执法监管力度,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如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确保了辖区的治安稳定。县环保局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环境管理有效加强。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规范工作,注销行政执法证件35个。目前,全县共有116个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1060名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工资待遇等制度,辞退2名违纪协管人员。

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全县37个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并集中评查了27宗行政处罚案卷,其中:优秀15卷、良好10卷、合格1卷,不合格1卷。印发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加强案卷评查后续问题的整改落实,发挥案卷评查对执法工作的指导性和规范性作用。

六、完善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多元化调解体系。筹备成立酉阳自治县人民调解员协会,逐步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着力构建“148-1265”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妥善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目前,全县建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22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278个,乡镇(街道)调委会39个,县级层面专业调委会5个(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学生伤害事故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调解员总数3300名。2018年,化解矛盾纠纷5217件,调解成功率为99.8%。组建全县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负责指挥、监督、检查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并承办县内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及信访历史积案的化解处置工作,2018年共化解重大疑难纠纷185件。

二是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协调、调解等手段,平衡利益、化解矛盾,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减少负面效应,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坚持复议案件“六严禁”制度,强化廉洁办案意识,2018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件,已办结27件,综合纠错率为52.2%。

七、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廉洁阳光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积极向县人大报告、向县政协通报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2件、政协委员提案227件,办结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的旅游产业发展、社区矫正等专项调研工作,及时向县人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整改落实评议意见,自觉接受专项工作监督。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修订《酉阳自治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强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及时办理答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18年,法院审结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36件,县政府行政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6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4.3%,县政府部门负责人受县政府委托出庭应诉13件,工作人员出庭17件。接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4件,全部已经办理回复。

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围绕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2018年,对县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督查26次,共发出督查通知、交办通知399份。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1件。开展精准扶贫审计项目排查、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调查、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教育重点专项审计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对7个乡镇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六个融资平台公司资产开展审计,督促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诚信酉阳”建设,以政府诚信示范带动社会诚信,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的建设。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保证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全面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栏目,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便于群众获取信息,发布政务动态信息3474条、通知公告68条。开通“微播酉阳”“酉阳发布”“酉名堂”“酉州城事”“酉阳消防”“酉阳环保”等各类政务新媒体38个,为广大群众获取最新政策信息、惠民信息、实用知识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途径。高度关注民调系统、群工系统、网络问政平台、阳光政务热线、县长公开电话、县长信箱等各种渠道的民情民意,受理群众反映事项14940件,办结率98%,满意度96%。

八、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轮训等制度,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组织40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开展干部法治讲座活动81场次。建立行政诉讼旁听制度,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人员旁听,并组织交流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轮训制度,组织全县1.39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县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开展执法专题培训27场次,举办2次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3580人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关于构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格局的实施方案》,梳理全县43个部门、23个乡镇(街道)的普法责任清单,为2018年大普法格局奠定基础。采取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打造普法宣传立体化格局,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2018年,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670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96614份;接受法律咨询32902人次;开展“送法进机关”71场次,“送法进校园”62场次,“送法进工地、企业”150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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