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了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资金范围。主要是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相关资金。二是细化分配流程。根据正常转移支付、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特点,分门别类细化制定资金直达流程。三是加强资金监控。建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四是压实地方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要当好“过路财神”,及时将资金全部下达到市县,也要将更多的自有财力下沉基层,不做“甩手掌柜”。市县财政部门要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强化公共财政属性,以民生为要,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五是加强监督问责。财政、审计、人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直达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的资金具体包括哪些?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实施方案,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中,扣除支持中央财政减税降费的部分资金外,其他资金全部实行直达管理。具体包括四部分:1.列入正常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地方减税降费财力缺口,统筹支持落实“六保”任务。2.列入特殊转移支付部分资金,作为一次性财力安排,主要用于解决基层面临的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保障等临时性特殊困难。3.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主要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抗疫相关支出,同时允许地方预留部分资金用于解决基层特殊困难。4.地方新增财政赤字部分,由市县基层地方政府按照一般债务管理规定安排使用。
三、新增财政资金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到达市县基层的过程中涉及中央、省、市县等多级政府,如何确保资金能够扎实地直达市县基层?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直接快速下达市县基层。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各类资金的特点,财政部分门别类细化制定了资金直达的流程,确保资金真正落实到市县基层,扎扎实实到市县基层。
一是对于列入特殊转移支付的资金,财政部主要按照因素法切块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落实“六保”任务需要,提出细化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下达市县基层。
二是对于列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考虑到抗疫特别国债是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并支付利息,带有一定的财力补助性质,为了体现地区间的公平,财政部主要按因素法切块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自主落实到市县基层和具体项目,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下达到市县基层。
三是对于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已有管理办法,财政部按管理办法分配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细化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下达到市县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