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修缮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4〕9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县南腰界乡南界村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本次工程为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496平方米。
2.3 工程总投资:约 121 万元;
2.4 计划工期:工期为150日历天;
2.5 比选范围: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本体修缮工程修缮设计施工图及图示图说的全部内容以及财政评审清单为准(详细见施工图及财政评审清单)。
3.竞选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申请。
4. 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 9时 00 分至2017年11月28日 17时 00 分前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单位资质复印件到酉阳县文化委员会现场报名并索取比选文件,逾期比选人不予受理。
5. 竞选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2017年12月5日9时 00 分至10时 00 分止,递交地点为:酉阳县文化委员会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比选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委员会
联系人:冉慧芳
联系电话:18182276233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