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调整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等规定,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县级预算的基础上开展调整。
二、预算调整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本级收入增加0.8亿元。主要是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等收入调减2.4亿元和受开展国有资产盘活行动影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调增3.2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8.8亿元。根据转移支付实际到位情况予以调整,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3亿元,农林水、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5亿元。
3.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增加4.7亿元。主要是根据市对区县债务分配额度,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增加4.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亿元、再融资债券2.7亿元。
4.调入资金减少6.9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短收,调入资金相应减少。
5.本级支出减少17.6亿元。主要按照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和受调入资金减少影响,县级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进行支出结构调整,相应调减本级财力资金安排的支出,并将预计到年末未能执行完毕的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项目调整到转移性支出,作为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6.转移性支出增加25亿元。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增加1.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4亿元,结转下年增加22.1亿元(预计在本年度结束时尚有22.1亿元上级专款安排的项目未执行完毕,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本级收入减少11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受市场影响减收。
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亿元。根据转移支付实际到位情况予以调整,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加0.5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补助增加0.2亿元、其他专项转移支付增加0.3亿元。
3.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增加33.4亿元。根据市对区县债务分配额度,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增加33.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4亿元、再融资债券24亿元。
4.本级支出减少5.3亿元。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转移性支出增加28.7亿元。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减少0.4亿元、调出资金减少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增加2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12.1亿元(预计在本年度结束时尚有12.1亿元上级专款安排的项目未执行完毕,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主要是本级收入调增0.1亿元,调出资金调增0.1亿元。
三、预算调整草案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草案。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116.4亿元调整为123.8亿元,调增7.4亿元(注:总收入调减金额与明细项调增、减合计金额或将有0.1亿元差距,为数据四舍五入导致,下同)。其中:本级收入从31.3亿元调整为32.1亿元,调增0.8亿元;转移性收入从85亿元调整为91.6亿元,调增6.6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从41.3亿元调整为50.1亿元,调增8.8亿元;调入资金从15.4亿元调整为8.5亿元,调减6.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从3.3亿元调整为8亿元,调增4.7亿元)。
按照预算收支平衡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从116.4亿元调整为123.8亿元,调增7.4亿元。其中:本级支出从109.9亿元调整为92.2亿元,调减17.6亿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从25.4亿元调整为14.9亿元,调减10.5亿元;教育支出从21.1亿元调整为16.2亿元,调减4.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从4亿元调整为2.4亿元,调减1.6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从7.8亿元调整为5.1亿元,调减2.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从6.9亿元调整为5.1亿元,调减1.8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从9.4亿元调整为11.4亿元,调增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从2.9亿元调整为7.3亿元,调增4.4亿元);转移性支出从6.4亿元调整为31.5亿元,调增25亿元(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从1.3亿元调整为2.8亿元,调增1.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从5.1亿元调整为6.5亿元,调增1.4亿元;结转下年调增为22.1亿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38.9亿元调整为62.3亿元,调增23.4亿元。其中:本级收入从25亿元调整为14亿元,调减11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10.6亿元);转移性收入从13.9亿元调整为48.3亿元,调增34.4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从0.5亿元调整为1.5亿元,调增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从10亿元调整为43.4亿元,调增33.4亿元)。
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从38.9亿元调整为62.3亿元,调增23.4亿元,其中:本级支出从25.6亿元调整为20.3亿元,调减5.3亿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从19.2亿元调整为13.1亿元,调减6.1亿元;农林水支出从0.4亿元调整为0.2亿元,调减0.2亿元;其他支出从2.6亿元调整为3.5亿元,调增0.9亿元;债务付息支出从3.4亿元调整为3.5亿元,调增0.1亿元);转移性支出从13.3亿元调整为42亿元,调增28.7亿元(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从1.2亿元调整为0.8亿元,调减0.4亿元;调出资金从12亿元调整为5亿元,调减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增为24亿元;结转下年调增为12.1亿元)。
(三)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草案。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从3.5亿元调整为3.6亿元,调增0.1亿元,均为本级收入。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相应从3.5亿元调整为3.6亿元,调增0.1亿元,主要为调出资金从3.4亿元调整为3.5亿元,调增0.1亿元。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预备费1.2亿元,已分配安排0.5亿元,1—11月实际使用0.3亿元,主要是:土壤及污染防治支出0.2亿元、解决疑难信访维稳支出0.05亿元、地质灾害防治0.05亿元。
(五)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193.05亿元调整为232.88亿元,调增39.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由83.48亿元调整为86.87亿元,调增3.3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由109.57亿元调整为146.01亿元,调增36.44亿元。
(六)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9.83亿元,已到位39.83亿元,已分配39.83亿元。主要是:酉阳县桃花源新城东流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0亿元、酉阳县小坝创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4.8亿元、酉阳县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一期)1.79亿元、阿蓬江大峡谷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2亿元、文体中心升级改造1.6亿元、景区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0.44亿元、龚滩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0.63亿元、桃花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8亿元、酉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3.92亿元、酉阳县酉阳河泉孔至复烤厂段(滨河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贷款3.39亿元、酉阳县龚滩片区及阿蓬江沿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4.65亿元、酉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二期)1.61亿元等。
(七)需说明事项。
此次预算调整主要对本级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等以及相应安排的支出进行调整,预算调整不是最终结果,主要是因为本级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到年终预计有所变动,相应的支出也将予以调整。最终结果将以全年的实现数为准,届时将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附件:酉阳自治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