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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19-038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五类”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8-31
[ 发布日期 ] 2019-09-02

酉阳县商务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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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县商务局承担以下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市有关商贸流通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起草和实施商贸流通业地方性规章。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和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石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负责全县国有商贸企业改革工作;拟订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工作,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油供应管理的责任;负责管理按规定剥离的粮食企业政策性财务挂账。负责商贸流通重点行业、粮食流通管理和重点商品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受理商务举报投诉,负责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及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与发达地区友好区县联系,促进区域内相互投资和贸易、经济联合与协调发展,以及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县商务局组建于2010年,系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市场运行监测科、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挂安全生产科牌子)、粮食和酒类管理科、外经外贸科等6个职能科室;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法人事业单位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其内设机构有综合科、执法科、粮油质检科;以及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法人事业单位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其内设发展科、管理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618.74万元,支出总计1,618.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3.91万元、下降44.0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单位职工退休6人,人员经费减少。三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10.4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56.75万元,下降16.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0.46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8.29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8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2.01万元,下降37.13%,主要原因是项目类商业流通、商贸事务等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43.25万元,占50.15%;项目支出440.54万元,占49.8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3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1.91万元,下降50.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快了项目的支付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1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75万元,下降16.3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8.91万元,增长125.3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冷链仓储及电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8.29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2.01万元,下降37.1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多,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村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4.64万元,下降57.27%。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3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1.91万元,下降50.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加快了支付进度。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3万元,占14.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18万元,下降17.2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38.00万元,占4.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增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项目。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9.32万元,占14.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0.5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增加,死亡抚恤经费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0万元,占3.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万元,下降10.3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4.76万元,占17.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46万元,下降35.8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3.29万元,占35.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3.58万元,下降78.93%,主要原因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20.25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5万元,下降13.0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款减少。
  (8)其他支出70.13万元,占7.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麻旺、酉酬、丁市、大溪、龚滩、小河食品站失业保险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17万元,下降21.72%,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退休6人,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1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年支出7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1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用于支出麻旺、酉酬、丁市、大溪、龚滩、小河食品站失业保险金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7万元,下降40.5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9万元,下降20.1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45.5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制度使用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0万元,下降47.1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5.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招商引资接待、全县电商现会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8万元,下降38.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9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1,6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91.3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经济指标方面。目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5亿元,增长13.8%。1-9月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68亿元,增幅5%。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上已经下调年初目标任务,全年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二)电商服务体系及公共品牌打造方面。目标:建成覆盖城乡的电商服务体系,打造电商公共品牌,建立县域电商大数据中心,探索“智慧物流”发展模式,构建城乡公共配送体系,实现完成电商交易额40亿元,其中农产品网销5亿元。截至目前,全县新建贫困村电商服务站2个,电商服务站总数达到225个(其中贫困村130个),实现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乡镇全覆盖,电商服务站贫困村全覆盖。打造网货公共品牌“酉阳淘源”,推行网货标准,推动青花椒、油茶、禽蛋、大米、蜂蜜等农产品上行。积极与重庆市网商协会合作,实现共享县域电商大数据。结合中国邮政及其他社会快递建成城乡公共配送体系,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流通瓶颈。1—9月,全县电商交易额达30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农产品上行交易额4.5亿元,同比增长50 %。到年底有望实现电商交易40亿元,农产品网销5亿元。
  (三)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目标: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打造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健全农产品加工包装体系,建成5个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截目前,城南农产品批发市场已正式运营,东风坝农贸市场投用在即。板溪综合物流市场、中石化6万吨成品油库建设稳步加快。“2+7+30”模式的冷链仓储体系正积极实施(2个县级市场,7个片区冷链仓储中心+30个乡镇集配中心网点)。
  (四)“五个一”商贸功能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乡镇集镇“五个一”商贸功能。截目前,已完成麻旺镇、龙潭镇、兴隆镇、李溪镇、大溪镇、酉水河镇、龚滩镇等乡镇“五个一”商贸功能建设。
  (五)大型展销活动开展情况。目标:积极参加渝洽会、渝交会等大型展销活动,加快对外贸易发展,完成进出口额2.5亿美元。积极组织80多家农特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了“西洽会”“渝交会”“广交会”“南博会”及“香港国际茶展”等区域性展会,1-10月全县实现出口3亿美元,同比增长17.8%,预计至年底可实现进出口额3.6亿美元。
  (六)民营经济活力激发情况。目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确保民间投资增速10%以上。1—10月,全县实际实现利用外资达1715万美元。
  (七)蔬菜保供抑价。目标:推进县城蔬菜保供抑价。目前:城南农产品批发市场已投入使用,东风坝农贸市场已建成,在新兴商场、金圣达等直营超市内设立蔬菜专区,在38个乡镇(社区)正在加快建设冷藏保鲜库,力争年底全面建成投用。
  (八)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保障粮食安全。2018年粮安考核指标已于10月9日分发到各相关部门,各部门正在积极准备。其中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渤海库点已处置1000余吨,麻旺库点已轮出400余吨。请求县上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落实部门职责,确保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取得好成绩。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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