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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18-038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五类”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9-19
[ 发布日期 ] 2018-10-2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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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政府办(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为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和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和县长信箱、县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府系统的全县性重大活动。负责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承担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公报发行利用工作。加强全县政府系统行政公文的规范管理,负责指导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业务工作。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政府办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内设综合科、秘书科、督查科、信息调研科、行政科、政府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科、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科、人事人才科、行政复议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法规科11个内设机构。下属县政府政策研究室、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较上年比较,事业单位减少2个(县公报发行利用中心、县行政公文审核中心撤并整合到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523.33万元,支出总计1,523.3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311.35万元、下降16.97%,主要原因:一是“三公”经费支出较往年下降;二是本年减少了部分阶段性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三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3月起由社保局发放,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下降。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2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61万元,占71.99%;项目支出426.72万元,占28.0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1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15万元,下降16.8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3月起由社保局发放,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拨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82万元,下降18.5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3月起由社保局发放,年中追减了3-12月退休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35万元,下降16.74%。主要原因是一是“三公”经费支出较往年下降;二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3月起由社保局发放,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82万元,下降18.5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3月起由社保局发放,年中追减了3-12月退休费。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1.51万元,占78.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2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三公”经费支出较往年下降;二是本年减少了部分阶段性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5.33万元,占12.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1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3月起由社保局发放,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大幅下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00万元,占4.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9.44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烤烟生产工作经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4.05万元,占3.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4.87万元,较上年减少212.2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3月起由社保局发放,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大幅下降。公用经费121.74万元,较上年减少18.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较往年下降。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8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9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大幅下降,二是严格公务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7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周边省市因公出行、乡镇调研检查、脱贫攻坚等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6万元。
  公务接待费14.06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部门、市内区县及周边省市相关单位来酉考察调研等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0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继续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1,4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水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8.92万元,下降18.4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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