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
(在2017年8月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6年,面对全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全县财政工作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狠抓财源培植,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支持脱贫攻坚,保障改善民生,强化监督管理,跟进各项改革,紧盯债务管控,防范财政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财力保障,全县财政决算总体向好。决算情况与市财政局批复我县的2016年财政年终决算结算相关数据一致。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605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较2015年决算数(下同)增长1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162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9000万元、上年结转312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7万元和调入资金10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881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435万元,为预算的114.4%,增长13.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88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96000万元、结转下年5700万元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8811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与向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2016年12月31日后,市上新增下达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收入1500万元,并相应结转下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分别相差1500万元。
(一)收入决算情况
1.本级收入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919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其中:增值税23820万元,完成预算的140.12%,主要是实施“营改增”改革后,增值税大幅增加。营业税完成14709万元,完成预算的44.57%(主要是受“营改增”影响)。企业所得税7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35.1%。个人所得税3422万元,完成预算的97.77%。资源税658万元,完成预算的119.64%。城市维护建设税3538万元,完成预算的78.62%,主要是受增值税营业税主体税下降影响(2015年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完成73129万元,2016年完成71930万元,减少1199万元)。房产税5591万元,完成预算的149.09%。印花税1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2%。城镇土地使用税21199万元,完成预算的353.32%;土地增值税1447万元,完成预算的26.31%,主要是预增率调减(普通住宅由2%调1%、非普通住宅由3.5%调减为2%),以及房价及商铺面积减少等原因清算退税(全年累计退税1632万元)。契税4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8.57%。烟叶税4949万元,完成预算的89.98%。非税收入44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6%。
2.转移性收入完成情况。上级补助收入416242万元,完成预算的111.94%,其中:返还性收入4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3%。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8095万元,完成预算的117.89%,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3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5.14%;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31645万元,完成预算的321.6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9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05%;结算补助收入8884万元,完成预算的116.91%;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309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08%;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26565万元,完成预算的139.73%;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8099万元,完成预算的65.4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6855万元,完成预算的84.3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8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9%;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3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2%。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40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17%,其中:教育14113万元,完成预算的43.39%;公共安全514万元,完成预算的60.47%;社会保障和就业19280万元,完成预算的220.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97万元,完成预算的125.52%;节能环保12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23.02%;农林水事务709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7%;交通运输16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16.02%;商业服务业2266万元,完成预算的215.6%;住房保障12119万元,完成预算的286.3 %。
债券转贷收入119000万元,其中:用于偿还到期和逾期工程等欠款置换债券96000万元;用于教育、卫生、市政等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建设2300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3126万元,主要是2015—2016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5年经济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及高龄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补助资金等跨年结算及未分配的结余资金。
调入资金10200万元,主要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别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00万元和200万元,用于教育事业、城镇建设和旅游发展等专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
1.本级支出完成情况。共计实现本级支出581435万元(县本级支出510845万元,乡镇(街道)支出705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7%;公共安全支出24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25.51%;教育支出125985万元,完成预算的9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213万元,完成预算的97.23%;节能环保支出20632万元,完成预算的163.1%;城乡社区支出16956万元,完成预算的116.84%;农林水支出133372万元,完成预算的148.77%;交通运输支出26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31%;住房保障支出30624万元,完成预算的160%。
2.转移性支出完成情况。上解上级支出2881万元,主要是地税系统经费基数上解,以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补助、交强险营业税、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金、“营改增”基数和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资金上解等。
债券还本支出96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和逾期工程等欠款。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4万元。扣除实际拨付的资金和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资金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2094元,根据《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结转下年支出5700万元,主要是相关部门非税收入超收部分相应安排的支出、天然资源保护补助经费和社会保障专门转移支付资金等支出纳入下年结算安排。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6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0万元,下降7.5%,总体上做到了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5.59万元,增加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83万元,减少298万元;公务接待费2571万元,减少82万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070万元,完成预算的76.8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891万元,上年结转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62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50583万元,完成预算的70.7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350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6220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与向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2016年12月31日后,市上新增下达群众体育活动业务专项补助收入60万元,并结转下年;同时,减少上解支出70万元,年终结余新增1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分别相差6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是受全国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县房地产市场等因素影响,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收入未完成预算,支出相应减少。整个收支与执行数相比,数据一致。
三、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13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7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570万元,调出资金200万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78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整个收支与执行数相比,数据一致。
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对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意义重大。今后,我们将在县人大的审查和监督下,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