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公开单位:酉阳县 ( 2024年6月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CQ202405220058 | 来信人举报位于酉阳县龙潭镇川主村一组的酉阳县山川矿业化工厂违法生产、偷排污水及尾矿渣的违法行为。1.违法生产。于2021年改变原磨碳酸钙石粉工艺为初级化学方式提取萤石 CaF2,产生大量工业污水及尾矿渣,无环保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2.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未经环保化合处理,直接经小河沟排入龙潭河。3.该企业一条长度大约.5km,直径 800cm的PE污水管偷埋至龙潭河小地名叫小漩沱的地方,待涨水时偷排尾矿渣及工业污水。4.乱倒、乱堆尾矿渣,因无尾矿库,每天上千吨尾渣以30-40元每吨的价格发包给当地自卸车司机拉出去偷偷倒掉,给当地水井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5.占用基本农田约80亩,土地使用违法。6.在该厂房后毁林约30亩拟扩建厂,砍伐该片林地里的树木及灌木。希望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 酉阳县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举报“山川矿业化工厂违法生产,无环保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取得了环评批准书【渝(酉)环准〔2022〕003号】、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1500242MA61BGF08U001Y,有效期至2027年9月19日)。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2.关于举报“该公司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未经环保化合处理,直排龙潭河”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工业污水(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定期浇灌厂区绿化植被,但预处理设施不完善,且未按环评要求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直排龙潭河。3.关于举报“该公司一条长约1.5km,直径800cm的PE污水管偷排尾矿渣及工业污水”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厂区东侧围墙外有一条300mm管道连接至龙潭河,该管道为原酉阳华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厂时修建的管道。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经过该管道排放。对厂区旁水井、小漩沱分别进行了取样监测,水质结果未超标。4.关于举报“该公司乱倒、乱堆尾矿渣,给当地水井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属实。该公司建有固废堆场,2021年12月因疫情期间渣土转运车辆受限,堆场容量不足,装载部分尾矿倒在原铁合金厂内作为复垦原料。2022年6月,因初期雨水不能及时收集,部分矿渣冲刷进该厂区门口水井,已于次日对水井进行全面清理,加高水井围堰,同时对该处公路进行硬化等措施已全面整改。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堆场未完全遮盖,雨污分流不彻底。5.关于举报“占用基本农田约80亩,土地使用违法”的问题不属实。该宗地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占地为工矿用地。6.关于举报“在该厂房后毁林约30亩拟扩建厂,砍伐树木及灌木”的问题部分属实。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5666平方米,经对比,未超面积,无需办理采伐许可证。 | 部分属实 | 能立行立改的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 | 1.关于“该公司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未经环保化合处理,直接经小河沟排入龙潭河”问题。县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批准书的要求接入龙江园区污水管网,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2.关于“该公司一条长度大约1.5km,直径800cm的PE污水管偷埋至龙潭河小地名叫小漩沱的地方,待涨水时偷排尾矿渣及工业污水”问题(现场检查管道直径为300mm)。该问题已办结。县生态环境局已督促该公司立行立改,已于5月25日对该管道完成封堵。3.关于“该公司乱倒、乱堆尾矿渣,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预计于6月10日前安装截换阀,对厂区初期雨水安装截换阀,规范收集后打回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对堆场雨棚等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维修,确保雨棚覆盖堆场范围。经核查,该公司2022年、2023年均签定了固体废物转运处置合同,2024年与重庆九鑫水泥集团公司签定了转运处置合同并建立固废转运记录台账管理,规范处置尾渣。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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