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
酉阳自治县是中国土家摆手舞之乡,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摆手舞)”,是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全县有国家非遗项目3项,市级非遗项目25项,县级非遗项目198项,国家级、市级“非遗”传承人共46人。争创市级非遗传承教育学校两个(酉阳四中、可大新溪小学),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两个(里都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子月苗族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上数据在渝东南各区县中名列首位。有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4个,市级非遗教育传承基地2个,有非遗传习所7个。全县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17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 处22个点。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个,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2个,重庆市历史文化名村7个。
摆手舞是土家族最主要的标志性文化形态。民间自古就有“北跳丧,南摆手”的说法。其是以摆手为基本特征的祭祀性舞蹈,是土家人祭祀神灵、酬报先祖和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形式。主要传承于酉水河中、下游地区,根据表演形式、内容、规模和祭祀主体的不同,摆手舞可分为“大摆手”和“小摆手”两种,摆手舞的基本动作有“单摆”、“双摆”和“回旋摆”,其基本动律为:手脚同边,下不过膝,上不过肩,身体下沉而微有颤抖。主要表现内容涉及人类起源、神话传说、民族迁徙、古代战争、狩猎捕鱼、刀耕火种、生产劳动、饮食起居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套系列的土家摆手舞,实则是一部活生生的土家民族发展史。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是土家族苗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勤劳勇敢的土家、苗、汉各族人民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中创造和积淀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优秀文化。民歌便是其中一朵绚丽的奇葩。2008年6月7日,与酉阳土家摆手舞一起,被国务院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民间歌谣是人类最古老的艺术创作之一,她是伴随着劳动的呼声,在人类的远古产生的。她的产生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可以说歌谣和劳动是一对双生子。《诗大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段话形象地道出了人类最初歌舞的由来。
酉阳民风古朴,文化底蕴深厚,民歌是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她在节日喜庆、婚丧祭祀等活动中都明显地表现出来。故酉阳州志有“土人面对篝火歌舞膜拜以祀神”的记载。酉阳地处古代五溪之首的酉溪地带,属九溪十八峒的原始部落,因此,最初的酉阳民歌具有很强的民族性和原生性。历史上,至少有两次重大事件的发生曾改变了酉阳民歌的原始风格:其一,南宋时期,为镇押金头和尚起义,冉守忠自夔州率兵来酉平叛,后镇守酉阳并由冉氏世袭知州,此为酉阳土司制之始,由于夔州属巴郡,因此给酉阳民歌输入了“巴音”的影响,使酉阳的原始民歌歌风为之一变;其二,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酉阳厉行改土归流,废除了“汉不入境、蛮不出峒”的禁令,大量汉人及汉族流官迁酉甚多,同时引入了大量的汉文化,使汉族歌谣与酉阳原始民歌融合一体,基本上形成了现今酉阳民歌的基本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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