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封山令
当前我县连晴高温,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森林火险红色预警解除为止。
二、封山区域
全县6个重点防火区域(桃花源国家森林公园、巴尔盖国家森林公园、翠屏山市级森林公园、大板营自然保护区、青华林场、伏龙山林场)及其他区域内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林区。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扫码入林,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要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要求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或县林业局(023-75552359)、县消防救援局(119)、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023-75532821)报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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