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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日期: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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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2月6日0时起,优化调整我县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减少查验核酸证明。除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医院等特殊场所需按有关规定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市民进入其他公共场所、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仅出示渝康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民购买退热药品、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一退两抗”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渝康码,不再扫描场所码。

二、有序开放各类场所。个体诊所、旅游景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和KTV、网吧、酒吧、洗浴中心、美容养生、棋牌茶楼等娱乐场所有序恢复经营。场所开放前开展全面消杀,开放后定期开展环境消杀。

三、逐渐恢复交通运营。乘坐火车、跨省长途客运车、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中心城区返酉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外省(市、区)来酉返酉人员继续落实“入渝四即”,开展落地核酸检测。

四、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大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3周岁以上尤其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保护个人健康。

五、提倡非必要不核酸。除风险人群、重点岗位人群及保供人员以外,非必需不做核酸检测,提倡市民自购抗原试剂自我检测。重点地区来返酉人员自觉分类落实居家隔离、3天2检等健康管理措施,自购抗原试剂自我检测。

六、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1米距、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生活习惯。居家管理的有关人员,应主动做好自我管理措施,不外出、遵守公民防疫基本准则。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医院发热诊室就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优化防控措施,不是放松,更不是放开和“躺平”。请广大市民朋友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后续措施视情况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酉阳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酉阳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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