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单位:
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通知》(渝商务〔2020〕410号),我县成功获批创建2020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示范县。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们研究制定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主要立足于弥补市场失灵,做好基础性、公共性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
支持方向
(一)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重点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二)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重点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温度监控等冷链设施设备,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
(三)提升供应链末端惠民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完善末端销售网络,发展联合采购、统仓统配等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提升便民惠民服务功能。
(四)提升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重点支持建立覆盖本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国标、地标、团标、企标有机结合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标准推广应用,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品牌推广,提升标准化、品牌化水平。
三、申报项目类型和支持标准
(一)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项目。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地建设和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预冷设施、产地流通加工、包装设施及仓储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推动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计划支持7个左右项目,每个项目总投入不得低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40%,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供应链末端惠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农批市场、超市、商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围绕农产品销售提升末端便民服务能力,对升级改造、功能完善、综合效益突出的末端销售点给予补助,计划支持5个以上项目,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40%。其中农贸市场、农批市场每个项目新增投入不低于150万元、最高不超过40万元奖励,大型超市每个项目新增总投入不低于80万元、农产品经营面积不得低于80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商场、社区菜店每个项目新增投入不低于10万元、农产品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根据投资额度和农产品销售业绩等情况予以补贴。
(三)冷链物流车项目。支持有产业、有需求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或农产品流通主体、新型农业主体、物流企业主体,配备冷链物流车,完善流通链条。计划支持购置冷链物流车5台以上,支持比例不超过40%,每台总投入不低于15万元、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承担跨区域联动项目的,可以是外地注册法人但在本地有实体的非法人机构,及在本地注册法人但在周边地区建设实体的机构。农商互联的“农”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商”主要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大型连锁超市及批发零售企业、农产品电商企业等农产品流通企业。也可以是推动农商互联的物流企业,但其必须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的建设中发挥冷链运输的重要作用、且负责链接生产基地和销售终端,形成持续完整的供给链条。
(二)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并符合农产品供应链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建设内容。其中:
1.订单农业主体。是指签订长期(2年以上)农产品采购协议、发展订单农业的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产销一体主体。包括通过建立自有、合作生产基地等方式,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销+产”一体化经营的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直接设立销售门店或在批发市场、超市、菜市场等场所设立销售专档、专柜、专区等各种方式,向销售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销”一体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股权投资合作主体。是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形成产销优势互补、风险利益共担共享的股权投资合作企业。
(三)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项目同类资金不得重复支持。近三年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四)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财政局将追回已经取得的专项资金,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项目承担单位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的;
2.违反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使用范围的;
3.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
4.偷、漏税被查处的;
5.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项目实施期限
2020年1月-2021年5月。
六、申报要求
相关部门、单位对符合项目条件的自愿进行申报,于2020年12月2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报县商务委规划发展科(电话:75552015),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邮箱:1328977918@qq.com。县商务委将根据项目申报单位投资额度、运营业绩、农产品供应链组织、产业发展需求和惠民服务等情况,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对研究确定的项目在政府公众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县财政局、县商务委联合下达资金计划。项目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根据下达资金计划文件将资金拨付到业主。
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申报资料参照样本
(联系人:杨兴明,联系电话:1899689086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印发
附件:
项目申报资料参照样本
一、项目申报材料封面
二、目录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4.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
2020年酉阳自治县推动农商互联
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申
报
材
料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实施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目 录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4.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
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企业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 注册时间 | |||||||||
企业地址 | 机构代码 | |||||||||
企业类型 | □交易市场□流通企业□产销一体化企业□电商(平台)企业□农业主体□其他 | |||||||||
申报项目类型 | □产后商品化处理□供应链末端惠民服务能力提升□冷链物流车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传真 | ||||||||
订单农业 基地建设 | 上年度共签订订单__单,共有__个农产品生产基地 | |||||||||
上年度经营状况 | 主营品种 | 年经营额 | 万元 | |||||||
固定资产 | 万元 | 年交易量 | 吨 | |||||||
冷库库容 | 吨 | 本地农产品销售量 | 吨 | |||||||
冷藏运输车 | 辆 | 产地预冷、分级、分拣能力 | 吨 | |||||||
农产品供应链 模式 | □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模式 □以农超对接为主的模式 □产销一体模式 □股权投资合作模式 □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电商或平台模式 □其他 | |||||||||
企业简介 |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农产品销售情况等方面基本情况(不超过500字) | |||||||||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现状(不少于500字) | ||||||||||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规划(包括重点建设内容、拟投资额、建设周期、整合上下游资源等) | ||||||||||
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
2020年县xxxxxxx项目
实
施
方
案
项目地址:
实施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建设单位简介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发展现状
二、农商互联和农产品供应链设施情况、供给和需求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四、财务运行情况
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三.项目建设内容(简介):
四.项目建设工期:结合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工程量大小、建设难易程度、建设条件,社会环境影响,以及施工条件等具体状况,确定本项目建设工期为X个月,即 年 月至 年 月。
第三章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建设具备的基础条件:
项目实施步骤:
项目总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
资金筹措渠道:
项目预期效果: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 ||||||||||||||||
项目申报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申报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名称 |
| 申报依据 | ||||||||||||||
项目总投资额 | 申请财政资金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 ||||||||||||||||
序号 | 年度 | 补助金额 |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 ||||||||||||
1 | 2018年 | |||||||||||||||
2 | 2019年 | |||||||||||||||
3 | 2020年 |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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