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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人民法院院长到市场监管局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日期: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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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涛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县市场监管局及10个市场监管所的150余名干部职工现场或通过视频方式聆听宣讲。

据了解,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三个文件统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宣讲中,吴涛围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限等进行了阐述,并结合典型案例,对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的行为界定以及司法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后果等作了解读。

吴涛表示,“三个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是防止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规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准则要求,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过问案件、不打探案情、不干预案件,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营造全社会学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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