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24〕16号
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2024年度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充分论证、阐明理据,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三、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2024年度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备注 |
1 |
制定酉阳县城市危旧房改造三年攻坚行动规划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4年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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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酉阳自治县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库实施方案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4年第二季度 |
|
3 |
制定酉阳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4年第四季度 |
|
4 |
制定酉阳自治县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
县卫生健康委 |
2024年第二季度 |
|
5 |
制定酉阳自治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
县安委办 |
2024年第二季度 |
|
6 |
制定酉阳自治县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4年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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