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三、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制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1年度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制定酉阳自治县商贸服务业“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商务委 |
2021年10月 |
2 |
制定酉阳自治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年9月 |
3 |
制定酉阳自治县“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年9月 |
4 |
制定酉阳自治县“十四五”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年9月 |
5 |
制定酉阳自治县酉水河示范河流建设实施方案 |
县水利局 |
2021年8月 |
6 |
制定酉阳自治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
县交通局 |
2021年11月 |
7 |
制定酉阳县花田乡乡村振兴交通规划(专项) |
县交通局 |
2021年10月 |
8 |
制定酉阳自治县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
县发展改革委 |
2021年10月 |
9 |
制定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项目 |
县发展改革委 |
2021年8月 |
10 |
制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
县发展改革委 |
2021年12月 |
11 |
制定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2021年6月 |
12 |
制定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年12月 |
13 |
制定酉阳自治县深化“证照分离” 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1年8月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