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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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酉阳府发〔2022〕5号)文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如下:

1、中心城区的钟多组团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230元╱平方米。

2、中心城区的小坝组团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180元╱平方米。

3、中心城区的渤海组团、板溪组团、龙潭镇、麻旺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120元╱平方米。

4、其他各建制镇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80元╱平方米。

5、各乡集镇开发边界范围内,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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