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对突发事件信息上报有时限要求是什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15分钟之内电话报告县委、县政府值班室,30分钟之内书面报告;落实反馈信息要按照要求时限报送,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对于县委、县政府值班室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遇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20小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