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日期: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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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待遇支付费用、失能评估费用、委托承办机构承办服务费用(合理的运行成本和工作绩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符合规定的相关费用,按居家个人护理待遇标准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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