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

日期: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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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向委托承办机构申请失能评估。申请时参保人应有含申请当月前连续参加我市职工医保24个月(含)以上的参保缴费记录(含视同缴费年限),并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含)以上,且自行评估达到重庆市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要求的等级。连续二次申请需间隔6个月(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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