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县水利行业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哪些相关惩处措施?

日期:2023-12-29       
字号:

答:县水利局严格执行统计规定,将委外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发包单位统计,依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追究相关责任,暂扣或吊销发包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等证书建立全县承包单位档案,落实承包单位禁入制度,对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承包单位给予禁入限制,对于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一般事故的承包单位,将其纳入酉阳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范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明查暗访,核查委外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自查自改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综合运用交办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追责问责等方式跟踪督促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