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4011/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酉阳水利发〔2023〕2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4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委外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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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缘溪水务有限公司、桃花源水库项目部、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部、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县水库管理站、机关各科室: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委外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渝水办监〔2023〕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委外作业责任不落实问题,决定对全县水利行业开展委外作业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原则,重点解决委外作业过程中责任不清、违法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措施不到位、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委外作业行为,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委外作业活动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点整治环节

委外作业是指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由承包单位在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开展相关作业活动。

(一)水利设施安全。主要包括水工建筑物改建、断路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机电设施、闸门启闭设备运行维护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关键工序。

(二)水利工程建设。主要包括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槽)、有限空间、起重设备、装卸吊运、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动火作业、模板、脚手架、高处作业和油库、炸药库等危险作业和关键工序。

三、重点整治问题

发包、承包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照《加强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十要十禁”》(附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补足短板,共同提升委外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按照“谁发包谁负责”原则,整治发包单位“违法违规发包、委外作业一委了之”问题。

对于委托个人以及无资质单位的,发包单位负安全生产全部主体责任。对于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发包单位承担管理责任,承包单位承担现场责任。

具体整治5个方面:一是不审查、乱发包。未审查承包单位资质条件,违规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二是没协议、不定责。未签订安全管理合同或协议,没有书面约定双方安全责任。三是不交底、不指导。对委外作业的风险隐患不培训交底,实施高风险作业环节没有明确专人技术指导。四是不检查、不监护。没有落实专人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对高风险作业不审批或未全程监护。五是不报备、不考核。没有将重大风险、重大变化情况报告基层监管机构,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不实施约束者核。

(二)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原则,整治承包单位“随意任性妄为、现场失管失控”问题。

具体整治5个方面:一是人员不到位。作业活动没有明确班组长、安全员就进场;二是培训不到位。作业前没交底培训、对风险不清楚擅自实施;三是审批不到位。对高风险作业没有审批、签字就擅自实施;四是防护不到位。无措施、无现场环境处置擅自开展作业。五是监护不到位。对高风险作业没有向发包方报告、现场无监护人擅自开展作业。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整治行业部门“监管缺失、责任盲区”问题。

主要开展3个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以发包单位主营业务的行业属性为参考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行业部门委外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县水利局按水利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水利、水电行业进行委外作业的摸底、监督,确实落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执法。县水利局将加大对发包单位、承包单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发包单位“违法违规发包、委外作业一委了之”,承包单位“随意任性妄为、现场失管失控”等问题,对发包方、承包方或出租方、承租方实施“一案双罚”,各科室安全检查不得走过场,执法处罚不得宽松软。

三是引导自律。县水利局要加强委外作业自律管理,指导企业规范委外作业行为,促进行业整体健康发展,避免业内恶性竞争,把行业自律作为监管的有力补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纳入考核。县水利局将强化组织统筹,采取有力措施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落实落地。该项任务作为市领导重点关注事项,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考核。县水利局将加强日常调度指导和监督检查,纳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清单”,对工作进度慢、任务不落实的及时予以通报。

(二)强化责任,实施惩戒。严格执行统计规定,将委外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发包单位统计,依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追究相关责任,暂扣或吊销发包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等证书。县水利局将建立全县承包单位档案,落实承包单位禁入制度,对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承包单位给予禁入限制,对于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一般事故的承包单位,将其纳入酉阳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范围。

(三)强化宣教,营造氛围。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用好各类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应急知识“五进”等主题活动,对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将委外作业相关知识纳入职工培训重要内容,通过事故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要统一建立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承包单位作业人员纳入“两单两卡”管理,按照“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要求,制定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

(四)强化督查,警示曝光。县水利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明查暗访,核查委外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自查自改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综合运用交办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追责问责等方式跟踪督促整改。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请分别于6月20日、12月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水利局监督科。

(联系人:王政;联系方式:370441170@qq.com )

附件:

加强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十要十禁”

一、要审查相关资质。资质发生变化时要重新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严厉打击违法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规开展委外作业行为。

二、要签订劳务合同。在劳务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告知委外作业项目安全风险,共同开展现场风险辨识,编制危险有害因素清单,严禁将法律法规明确应由自身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合同或协议形式转嫁给承包单位。

三、要健全安全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符合作业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严禁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组织生产。

四、要强化统一管理。发包单位要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严禁发包单位对委外作业不管不顾,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五、要规范事前检查。年度检维修、大型作业、复工复产等重大风险、重大变化情况要报告基层监管机构,通过安全检查,符合条件后才能开展作业,严禁未经报备未经验收擅自开展作业。

六、要履行作业票(证)程序。承包单位开展动火作业等八大危险作业和关键工序前,要履行作业票(证)制度,发包单位要进行全程旁站,条件允许的要建设监控系统,特级动火作业应使用防爆设备全过程影像采集,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危险作业。

七、要制定安全措施。承包单位开展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和关键工序时,要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特级动火、一二级吊装等作业需事先制定方案,特级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应连续监测气体浓度,必须确保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符合要求,清除周围易燃物,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进行清洗或置换,严禁无措施、无审批、无现场环境处置擅自开展作业。

八、要严格人员管理。承包单位开展动火作业等八大危险作业和关键工序前,必须排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严禁酒后作业、高血压、低血压、癫痫、心脏病、弱视等患者带病作业。

九、要全员安全培训。要将承包单位从业人员纳入统一培训管理,建立培训档案,审查承包单位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统一建立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承包单位作业人员纳入“两单两卡”管理,严禁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危险岗位、危险作业领域委外作业。

十、要做好应急准备。发包单位应将委外作业项目纳入统一应急管理,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定期进行培训,配备空气呼吸机、有害气体检测仪等设施设备,共同组织应急演练,避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脱节的情况,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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