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4011/2024-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05
[ 发布日期 ] 2024-09-05

花田乡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生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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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案号:(酉)水行政罚[2024]6号

立案时间:2024年8月28日

结案时间:2024年8月28日

承办人:水行政执法支队陈建华、黄勇、张雅奥

处理结果:2024年8月28日,酉阳县水利局监督科对花田乡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进行了安全与质量检查,发现:1.所有施工路段面缺少安全警示标识;2.老龙段施工用石头、沙石堆放河道内影响行洪;3茶香村G1+200-250段无临边防护措施;4柑子树沟G1+400-450段挖机、铲车作业无人指挥。该行为违反《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千(1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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