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535314L/2021-00154
[ 发文字号 ] 酉阳市监〔2019〕43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酉阳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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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酉阳自治县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酉阳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自治县关于加强农业农村

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12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扎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全农业农村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标准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作用得到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意识逐步提升。国家级、市级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项目达到4个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年均增长6%。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97%以上。
    到2035年,农业农村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支撑乡村振兴的标准体系、标准实施推广体系和标准化服务体系在我县得到更加有力的推广,农业农村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更加有效,有力支撑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实施。依据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特色农产品标准,并编印农业标准化宣传资料,强化农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宣贯与实施;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发展农业农村团体标准,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二)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示范实施。突出我县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优势,强化标准集成应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加强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聚焦优势产业产区,创建全产业链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实施“重庆好粮油”和“重庆优质气候农产品”标准。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等经营模式,强化生产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能力。支持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大力发展多元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推广机种机收、统防统治、烘干仓储、检验检测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公益性农技推广与经营性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农业农村标准化生产服务体系。

(三)持续强化农业农村标准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开展标准化工作助推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产业扶贫为重点,综合发挥标准化职能优势,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油茶、茶叶、青花椒等相关产业为依托,提升巩固脱贫成果方面的作用和效能;落实《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推动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有力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结合全市标准建设情况,加快实施涵盖农田建设、交通邮政快递、农田水利、供水供电、商业服务、园林绿化、文化体育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服务与评价标准的实施。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探索建设高标准农业节水示范区。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乡千村”示范工程,积极建设乡村文化振兴示范乡镇和示范村。

(五)着力夯实农业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实施村级事务公开、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选举、村级议事协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等农村社会治理领域及警务、消防、安全生产等农村治安防控领域标准,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贯彻以就业服务、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养老等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标准体系。

(六)以标准化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推动绿色生态农业标准化建设。贯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使用、土壤安全利用、渔业环境监测与生态修复、节水灌溉、畜牧养殖用水、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生态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有机肥替代、测土配方施肥等方面,加强相关标准的实施。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建设。以村容村貌提升、水电绿色改造、饮水安全提升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为重点,积极实施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实施农村厕所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贯彻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七)不断强化农业农村标准监管。加强对农业农村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检验检测、监督抽查、认证认可相结合的标准实施评价机制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机制。将农兽药残留等强制性安全标准实施监督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标准实施巡查检查,推动建立规模主体监管名录,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落实禁限用和休药期间隔期等规定,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用药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农业农村委。同时,充分发挥全县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部门合力,完善政策措施。将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农业工作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发动,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整体规划,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的实施,扎实推进县域农业农村标准化发展。

(二)创新服务方式。以实施标准化基本公共服务为切入点,强化农业农村标准化基础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依托标准实施加快专利推广应用,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专利协同发展机制。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市场化发展,推动农业农村标准有效实施。

(三)夯实基础支撑。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标准化人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农业农村标准化政策、优秀成果和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农业农村标准化社会氛围。

(四)强化政策保障。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构建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投资、基金、保险、租赁等领域服务,推动金融与农业农村标准化融合。加强对农业农村标准宣贯、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创建等工作的资金支持。

附件: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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