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民政发〔202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酉阳委发〔2021〕22号) 精神,提高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的规范化、体系化、社 会化水平,按照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转发民政部等4 部门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 意见的通知》(渝民〔2022〕54号)要求,现就我县村(居) 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是基 层群众性自治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效补充,是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体系,是 健康酉阳行动的工作基础,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的有力举措。因此,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公 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工作指导,加强 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队伍和能力建设,实现公共卫生委员 会机制全覆盖、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发挥,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 组织指导基层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一)做好机制和队伍组建。 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 和职责分工由换届选举产生的村(居)民委员会在完成工作 移交后三十日内予以明确;其主任一般由村(居)民委员会 成员兼任,也可由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其副主任 可由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兼任。广泛吸纳乡镇 卫生院、村卫生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 区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健康指导员、家庭 保障员以及退休医务人员等担任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鼓励 村(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参与相关工作机制。鉴于我县已于2021年完成村(居)民 委员会换届,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抓紧明确人选。(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二)明确基本职责。 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组 织居民做好村(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协助提供村(社区) 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包括:制定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培育、引导公共卫生领域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 志愿服务组织;在卫生健康部门支持、指导下,协助提供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传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处置、综合整 治、卫生清理、殡葬管理监督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 传、居民健康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居民群众、群团组 织、经济和社会组织、防区单位开展爱国卫生等活动;向有 关部门反映居民群众关于改进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时限:公共卫生委员会任期内。)
(三)推动高效有序运行。 公共卫生委员会在村(社区)
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公共卫生委员会协调联 动工作机制,协助做好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困 难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根据基层党委和政府统一调度做好应急响应。加强公共卫生 委员与村(居)民委员会其他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创新工 作方式方法,组织动员社会组织、社会慈善资源和社会工作 者、社区志愿者参与卫生防疫、居民健康知识普及、环境卫 生整治、垃圾分类宣传值守等活动。(完成时限:公共卫生委员会任期内。)
三、 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联动。 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 设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协调,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 依托城乡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 能力建设,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效能。民政部门负责指导 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建设,密切公共卫生委员会与居民群众联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基层群 众自治和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加强对公共卫生委员会建 设的指导、支持和帮助,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村(社区) 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给予必要人力、物资、经费支持,推 进公共卫生委员会高效规范运行。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 对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领导,强化对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把关作用。
(二)加强能力建设。 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定期组织面向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志愿者骨干的专题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推动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对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的日常培训,帮助其掌握基层公共卫生领域政策规定、应急处置技能、健康科普知识等;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针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核心知识培训。鼓励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鼓励依托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开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模块,提高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抓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进公共 卫生委员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将 对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适时开展督导,其工作进展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按季度报送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明确相关人员定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酉 阳 土 家 族 苗 族 自 治 县 民 政 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