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1-001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13
[ 发布日期 ] 2020-06-13

酉阳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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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4)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5)负责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审核工作,承担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和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6)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11)统筹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12)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3)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单位构成

县民政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基层政权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下辖5个直属事业单位(县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救助管理站、殡葬事务管理中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酉阳县社会福利院),单位人员编制共67人(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5人,参公编制18人)。实有在岗职工57人,其中行政26人(包括参公),事业31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地名管理办公室撤销,将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烈士陵园管理所整体划转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整体划转至县医疗保障局。将原救灾科职能职责划转至县应急局,将优抚安置科职能职责划转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中2019年预算数含优抚抚恤、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项目, 

县民政局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47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2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7万元,上年结转5274.8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619.46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后,相应调整了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474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395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5万元,农林水支出16.01万元,住房保障54.58万元,其他支出648.9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619.46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和人员调出,相应调整了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时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24.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24.87万元,比2019年减少862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8万元,比2019年减少47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和人员调出(包含伤残抚恤、军休干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050.07万元,比2019年减少8148.7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调整划转职能科室,相应减少了涉及的预算项目,二是2020年残疾人事业纳入乡镇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地名普查、基层政权建设、城乡临时困难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三项福利补贴、敬老院建设、殡葬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7万元,比2019年增加132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福彩助学(含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比2019年增加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9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加大,救助专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扶贫攻坚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3.81万元,比上年增加59.8万元,主要原因为按县财政要求新增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050.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县民政局1辆,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1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用车1辆、殡葬执法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方式: 75556017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倪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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